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单位收入总表
三、 单位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财政拨款预算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存量房交易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4、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5、根据授权对各乡镇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督察。
16、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筑工程类规划条件核实、道路管线工程类规划条件核实、市政类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
17、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规划展示工作。
18、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19、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管理体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管理,各乡(镇)国土中心所、管理所由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派驻。
2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本级) 。人员编制数行政编17个,事业编43个,实际在编人数行政编15人,事业编55人,退休人员28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3057.36万元,同比2022年总收入5999.97万元,下降了2942.61万元,下降49.04%。其中财政安排收入预算1857.36万元,同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5149.97万元,下降了3292.61万元,下降63.93%,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格厉行节约政策,压缩人员和公用经费。另其他收入1200万元,同比2022年850万元,增加了350万元,增加41.18%,主要原因为其他资金为预估额度,2023年增加了预估额度。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计3057.36万元,基本支出1137.36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含其他资金的支出预算,较2022年基本支出1696.95万元减少了559.59万元,原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分流至下属单位事务服务中心,厉行节约支出减少,且支出在其他资金的支出预算),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2.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3.1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项目支出7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5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计1857.36万元,基本支出1137.36万元(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含其他资金的支出预算,较2022年基本公用支出1696.95万元减少了559.59万元,原因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分流至下属单位事务服务中心,厉行节约支出减少,且支出在其他资金的支出预算),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2.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54.5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项目支出72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76%。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720万元,同比2022年1042.2万元,下降了322.2万元,下降30.92%,主要原因为机构改革部分人员分流至下属单位事务服务中心,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根据预算一体化的预算编制的要求作为其他运转类在项目支出中反映。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同比2022年116.5万元,下降了106.5万元,下降91.42%,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另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归下属单位事务服务中心使用,本级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80万元。
其中:货物预算8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九、项目绩效情况
2023年开展了国土专项运行经费项目,申报金额2000万元,包含《新建区国土变更调查服务项目》《新建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项目》《新丰新城XF101-B02地块的控规调整》《望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望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调整》的编制工作等项目等几个项目的预算绩效的申报。开展情况良好。主要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土专项运行项目,申报金额2000万元,涉及内容有:
1、新建区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
(1)项目概述: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全面掌握全区2021年度国土利用全要素变化情况, 维护更新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保持国土调查成果现势性。
(2)项目实施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68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96号)、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新府办抄字〔2022〕24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
(4)实施方案:《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江西省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2022年1月-11月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县级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单项差错率:低于2%;补充耕地图斑单项差错率:低于2%;变更图斑总体差错率:低于2%。
时效指标: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及时完成区级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配合自然资源部完成国家级内业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互联网+”在线核查、数据库修改等工作,及时完成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提交。
2、新建区《南昌市望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L702-A04/06、CL702-A09、CL401-A01 三宗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项目。
(1)项目概述:本次调整分3宗地块,总用地面积为627.5亩,具体调整要求如下:1.CL702-A04/06、地块位于祥云大道以南、金福路以北、文台路以西,用地面积约76.53亩。原控规为商业用地、居住用地,规划拟将两个地块调整成城镇住宅地块,进行打包出让。2.CL702-A09地块位于新建区望城地区宏福大道以南,金福路以北,文台路以西,用地面积约337.80亩。原控规为居住用地,现需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中小学用地、幼儿园社区配套设施用地,增加城市支路。3.CL401-A01 地块位于新建区望城地区工业大道北侧,用地面积约11.14亩。原控规为公用设施用地,调整为加油加气用地。
(2)项目实施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区望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控规调整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416 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
(4)实施方案:《南昌市望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L702-A04/06、CL702-A09、CL401-A01 三宗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5)实施周期:2023年2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59.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单个地块控规调整差错率:低于2%;项目控规调整论证合理性差错率:低于2%;控规调整数据库差错率:低于2%。
时效指标: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有关资料、规划设计要求和当地规划管理部门设计要点,并依据城市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及数据库。
3、《南昌市望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6/07、A-05-07/08、C-09-03/C-10-02、C-10-03/05/06四地块控规调整项目
(1)项目概述:本次调整分为4宗地块,面积约1188.52亩用地,具体调整要求如下:(1)A-04-06/07地块(即金冶地块)位于新建区经开区兴业中大道以北,璜溪大道以东,兴业二路以南,用地面积12.67公顷,约190.05亩。原控规为商业、住宅混合用地,现需调整为中小学用地。(2)A-05-07/08地块(即邻里中心地块)位于新建区科发路以南,兴业二路以北,宁远大街以东,总面积约143亩。原控规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现需调整为城镇住宅用地,增加城市支路及幼儿园配套。(3)C-09-03/C-10-02地块(即中至职业学校地块)位于新建区经开区兴业西大道以南,梦庐大道以东,用地面积12.04公顷,约180.64亩。原控规为一类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调整为中等职业学校用地。(4)C-10-03/05/06地块(即极免速递地块)位于新建区经开区兴业西大道以南,西一环高速以西,武功山大道以北,坚磨大道以东,总用地面积约 674.85亩。原控规为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物流用地。
(2)项目实施依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新建区望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部分地块控规调整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417 号、洪府办字〔2022〕731 号)
(3)实施主体: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分局
(4)实施方案:《南昌市望城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6/07、A-05-07/08、C-09-03/C-10-02、C-10-03/05/06四地块控规调整论证报告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89.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质量指标:单个地块控规调整差错率:低于2%;项目控规调整论证合理性差错率:低于2%;控规调整数据库差错率:低于2%。
时效指标: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完成有关资料、规划设计要求和当地规划管理部门设计要点,并依据城市规划的有关法规和规范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控规调整论证报告及数据库。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