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
2、负责对全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区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3、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本级。
编制数 17 人:其中行政编制 15 人、工勤编 2 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8人,包括行政人员15人、工勤3人;退休 16人;聘用人员4人,遗属补助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审计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安排部门收入预算550.1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528.1604万元增长21.969万元,增长4.16%。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1294万元,其他收入1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550.1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528.1604万元增长21.969万元,增长4.16%。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81.12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2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7.83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0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3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商品和服务支出21.65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4%;项目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5%,商品和服务支出13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7%,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3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9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47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1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36.12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增长7.97万元。主要为本年度增加了一名人员经费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57.5588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1.865万元,减少7%,减少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35.5万元、印刷费0.03万元、 手续费2.05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32万元、取暖费2.256万元、会议费0.7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65万元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目前,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 项目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特定项目。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区审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上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 机关运行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