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度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本级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农业、渔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区农业行政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办案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培训教育工作。
(二)承担种子、肥料、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料和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农业机械安全、农业机械市场及道路以外农机事故处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农村经营类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农民负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全区动物防疫、检疫与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监督检查渔业许可资格及渔业资源制度的实施。
(七)受理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并做好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和调解工作。
(八)牵头组织全区农资打假工作,组织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并推行检打联动。
(九)对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捕捉、运输、驯养、出售等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
(十)完成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文件规定,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二)举报投诉股。
(三)案件审理股。
(四)渔业渔政执法股。
(五)畜牧业执法股。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实有编制人数32名,超编数2名;领导职数:大队长(副科级)1名,副大队长(副科级)1名、(股级)2名,内设机构股级职数5名。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度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054.87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0.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4.87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 1054.87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0.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林水支出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9.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项目支出58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8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84、资本性支出3.6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88.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9万元,农林水支出928.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46.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24%;商品和服务支出217.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0.57%;资本性支出3.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5%,其他相关支出18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8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954.87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0.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农林水支出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9.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7万元;项目支出58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2.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84、资本性支出3.65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55.1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0.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9万元,农林水支出828.7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6.17万元,较上年减少6.31万元,减少50.56%。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减少5.6万元,工会经费减少1.05万元。其中:取暖费3.22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福利费0.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6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6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农技中心),执法执勤用车1辆(局里)。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八)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农业执法运行经费
1)项目概述 有效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违规及非法捕捞的行为,保护渔业资源。
2)立项依据 年初预算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实施方式 执法经费
5)实施周期 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52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见附件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为2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产生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96万元,比上年减少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列支公务用车开支。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 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