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本级收入总表
三、 本级支出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基金
九、国有资本经营
十、支出总表
十一、财拨总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含奶业)、渔业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农产品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项目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菜田布局、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七)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实施;承担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农产品安全的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八)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组织实施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动物和农业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物和农业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认定和报告疫情,并组织控制和扑灭;组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十)制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负责区域内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报告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兽(渔)药、疫苗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承办农业涉外事务,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南昌市新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91人,其中在职人员309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7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财政安排收入预算14666.39万元,比上年减少22545.08万,下降60.59%,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06.3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56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计14666.39万元,比上年增加652.82 万元,增长4.45%。
其中:按照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78.79万元,包括福利支出2667.4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3.13万元;项目支出7557.6万元,包括行政性项目支出0万元,生产性项目支出0万元,其他项目支出7557.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划分:社会和就业保障支出1144.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9%,卫生健康支出198.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35%,农林水支出13122.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29%,住房保障支出230.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2667.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15%,商品和服务支出78.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5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3.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7%,资本性支出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数0%。其他相关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计14666.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4336.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57%,商品和服务支出791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9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3.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1%,资本性支出支出53.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其他相关支出146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商品及服务支出总78.18万元,其中包括全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53.6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设备0万元。
九、项目绩效情况
1.2023年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1)项目概述:解决普遍存在的粪污流失、污染河道等面源污染问题,切断有毒有害病菌的生长周期,改善畜禽场周围的环境卫生;同时,将沼气作为清洁燃料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实现节能减碳,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号召;同步大力推行种养结合,打通种养业协调发展,生产有机肥提升农产品品质,变废为宝,最终达到畜牧业与农村生态建设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2)立项依据:赣农规计字〔2019〕17号、洪农财字〔2020〕27号方案及批复,新府办抄字〔2021〕464号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19〕17号、洪农财字〔2020〕27号方案及批复,新府办抄字〔2021〕464号
5)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项目开工率=100%;
质量指标:按照项目要求制定细化建设方案=100%;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性=1年;
成本指标:资金投入≤5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场设施配套率=100%;
满意度指标:≥90%;
2.农村宅基地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在基本摸清宅基地底数、按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基本健全。
2)立项依据: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新办字〔2022〕12号)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江西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建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新办字〔2022〕12号);
5)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20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聘请第三方开展全区农村宅基地四项基础工作≥15.7万宗;
质量指标:符合工作要求=100%;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性=1年;
成本指标:资金投入≤2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年度任务=100%;
满意度指标:≥85%;
3.护渔员经费
1)项目概述: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四清四无”和新建所辖水域生态保护工作;
2)立项依据:纪要字〔2020〕97号、纪要字〔2021〕37号;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4)实施方案:纪要字〔2020〕97号、纪要字〔2021〕37号;
5) 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 年度预算安排:290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拨付乡镇=7个;
质量指标:禁捕水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提高;
时效指标:任务完成及时性=1年;
成本指标:资金投入≤29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对所辖禁捕水域鱼类资源影响=有利于;
满意度指标:≥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4万元。比上年减少16.96万元,原因是缩减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96万元。比上年增加6.96万元,原因是公务维修费增加。
第三部分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1-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解决普遍存在的粪污流失、污染河道等面源污染问题,切断有毒有害病菌的生长周期,改善畜禽场周围的环境卫生;同时,将沼气作为清洁燃料替代化石能源发电,实现节能减碳,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的号召;同步大力推行种养结合,打通种养业协调发展,生产有机肥提升农产品品质,变废为宝,最终达到畜牧业与农村生态建设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政府投入 |
=300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开工率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按照项目要求制定细化建设方案 |
=100% |
|
|
时效指标 |
拨付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场设施配套率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建设养殖场户满意度 |
≥90%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1-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400 |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在基本摸清宅基地底数、按需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上取得阶段性成果,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宅基地审批、监管制度基本健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3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规范管理工作专项经费 |
=400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第三方开展全区农村宅基地四项基础工作 |
≥15.7万宗 |
|
|
质量指标 |
符合工作要求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时限 |
12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完成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年度任务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85%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护渔员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1-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85 |
||
|
其中:财政拨款 |
285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四清四无”和新建所辖水域生态保护工作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拨付护渔经费 |
=285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拨付乡镇 |
|
|
|
质量指标 |
禁捕水域生态环境质量 |
有所提高 |
|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拨付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对所辖禁捕水域鱼类资源影响 |
有利于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95% |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3 年度) |
||||||
部门名称 |
南昌市新建区农业农村局 |
|||||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
收入预算合计 |
14,696.39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136.39 |
其他经费 |
3,560 |
|||
支出预算合计 |
14,696.39 |
|||||
其中:基本支出 |
3,578.79 |
项目支出 |
11,117.6 |
|||
年度总体目标 |
(1)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落实“四清四无”和新建所辖水域生态保护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拨付乡镇 |
7个 |
|||
聘请第三方开展全区农村宅基地四项基础工作 |
≥15.7万宗 |
|||||
完成国家下发的采样点 |
200个 |
|||||
冬闲水田耕沤灭螟面积 |
≥3万亩 |
|||||
农药标准化门店建设 |
≥2个 |
|||||
绿色防控示范面积 |
≥1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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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督促、指导等工作次数 |
≥1次 |
|||||
质量指标 |
完成率 |
100% |
||||
禁捕水域生态环境质量 |
有所提高 |
|||||
土壤基础数据完成率 |
≥95% |
|||||
时效指标 |
12月底完成 |
100% |
||||
成本指标 |
拨付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民增收 |
有所提高 |
|||
安全科学用药水平 |
≥98% |
|||||
对所辖禁捕水域鱼类资源影响 |
有利于 |
|||||
宅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 |
明显 |
|||||
耕地质量等级 |
效果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