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全区文化市场监管 (包括: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扫黄打非”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本级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编制人数1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数14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1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度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337.16万元,比上年增加50.48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其他资金增加50万元,财政笔款收入较上年变动不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16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337.16万元, 比上年增加50.48万元,增长17.61%,主要原因是其他资金增加50万。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55.1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0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1万元;项目支出182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102万元、其他项目支出8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1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9.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25%;商品和服务支出115.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89%;资本性支出3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5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7.16万元,较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0.19%,总体较上年变动不大。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9%;住房保障支出13.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9%,卫生健康支出9.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本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5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5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
(八)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2023年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一级项目1个,具体为:
1、上岗培训费:切实提高经营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并应根据需要切实履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制定计划,主动协调,严格考核,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合理投入一定人力、财力,解决好普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向法制宣传类政务信息刊物和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和展示文化市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成效,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经营
一级项目:上岗培训费
二级项目:上岗培训费
1、项目概述:切实提高经营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并应根据需要切实履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制定计划,主动协调,严格考核,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合理投入一定人力、财力,解决好普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向法制宣传类政务信息刊物和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和展示文化市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成效,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经营
2、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实施周期:2023-01-01至2023-12-31
4、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项目成本控制率≤100%
数量指标:开展普法培训≥6次
质量指标:普法培训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年度各项工作完成及时性=100%
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推进普法工作,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主要是2023年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公务接待人数次数减少,合理安排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5万元,比上年增加43.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急需执法用车2辆,已经通过审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