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概况
1、负责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在文化工作、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旅游、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负责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及新闻出版工作,指导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质量;对全区范围内旅游服务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5、负责管理全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有线电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查和监督。
6、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的发展。
7、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管理、保护馆藏文物和全区境内的省、市、区三级文化保护点;负责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盗挖古墓和文物走私行为。
8、负责加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9、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新闻出版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文广局本级和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编制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51人、参照公务员编制1人;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在职人数62人,包括行政人员7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39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31.16万元,上年增加266.15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广局本级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急广播系统专项经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1.16万元;其他收入51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331.16万元, 比上年增加266.15万元,增长12.89%,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广局本级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急广播系统专项经费等。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4.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63.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13万元;项目支出806.5万元,其他资金项目510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196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7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5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26.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05%;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7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7%;资本性支出5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21.16万元,较上年增加46.15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广局本级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急广播系统专项经费等。具体支出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3.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9.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80%;卫生健康支出59.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27%。住房保障支出75.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1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机关部门运行经费为1963.55万元,较上年增加68.76万元,增长3.63%。原因主要是局本局增加应急广播系统营运及系统运维管理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26.3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7.36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58.9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
(八)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文化会堂房屋维修及设备更新项目
1)项目概述
完善大会堂的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
依据政府抄告单及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4)实施方案
文化会堂更新及设备维修维护
5)实施周期
2023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文化会堂设备维修及设备更新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见附件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接待费5.5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接待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5万元,比上年增加43.5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建区执法大队2023年需增加执法用车2辆,南昌市公务用车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经批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