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馆(南昌市新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南昌市新建区图书馆、南昌市新建区博物馆整合组建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挂南昌市新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牌子,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管理的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为广大群众提供文艺活动、图书借阅、开放式展览等公共文化服务,保护民族和民间文化遗产以及全区文物征集、保护、维修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内设处室 2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
编制人数小计3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 实有人数小计3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7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7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 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0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
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 121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4.34 万元,下降 2.7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6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4.34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 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收入 2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跟上年预算安排保持一致。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121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4.34 万元;下降 2.7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79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3.6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 69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19.41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77.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3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42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69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加上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7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2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024.9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03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73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上年退休人员绩效奖为退休费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63.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4 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减少)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31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预算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 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746.4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87.47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费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不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452.46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0.8 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0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为奖金,在工资福利支出,上年退休费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故减少。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 加(减少)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2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96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4.34 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4.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0.9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73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绩效奖科目设置在奖金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上年退休人员绩效奖为退休费科目,支出功能分类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63.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3.0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基数调增。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0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积金预算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79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3.66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 69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故本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9.41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77.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23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7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68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定额69万为基本支出,上年为运行经费在项目支出,加上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2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26 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3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2 辆。
2023 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
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九)2024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宣传专项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用于2024年新建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研究及宣传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文件精神,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宣传活动及非遗培训,弘扬新建传统文化,推进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5)实施周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8.1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1.1 万元,比上年减 0.9 万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
元,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
要原因是: 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 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
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
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
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
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上年)全部结转和 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造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