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
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其主要职责:全区文化市场监管 (包括: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旅游、“扫黄打非”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内设处室 2 个,包括:办公室、执法股。
编制人数小计1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 实有人数小计1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 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2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 294.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2.41 万元,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44.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2.41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其他收入 5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算;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 294.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2.4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2.41 万元,下降12.58%,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76.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1.56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社保医保调整基数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6.75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2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11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1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247.8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45.51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1人,社保减少;卫生健康支出 14.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调整,基数增加;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84 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津贴等计入公积金基数,公积金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灾 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77.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7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1人;商品和服务支出115.98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42 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变动不大;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99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在2024年列入工资福利中;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 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8.06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车辆购买预算安排;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44.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41 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1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 国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7.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1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7.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增加1人,社保减少,卫生健康支出 1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调整,基数增加;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 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2 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76.7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1.59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在工资福利中列支;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56.75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2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6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 元,资本性支出 1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 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政府性基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 0 万元, 比2023年
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本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5 万元,其中: 政 府采购货物预算 12.5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1 辆。
2023 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1 辆,安排购置单位
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2024年上岗培训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1、上岗培训费:切实提高经营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并应根据需要切实履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制定计划,主动协调,严格考核,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合理投入一定人力、财力,解决好普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向法治宣传类政务信息刊物和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和展示文化市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成效,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经营
一级项目:上岗培训费
二级项目:上岗培训费
1、项目概述:切实提高经营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并应根据需要切实履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制定计划,主动协调,严格考核,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合理投入一定人力、财力,解决好普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向法治宣传类政务信息刊物和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和展示文化市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成效,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经营
2)立项依据
根据政府抄告单,2023年度预算安排资金
3)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
切实提高经营业主遵纪守法意识,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并应根据需要切实履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责,周密部署,认真制定计划,主动协调,严格考核,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合理投入一定人力、财力,解决好普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积极向法治宣传类政务信息刊物和媒体投稿,大力宣传和展示文化市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成效,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经营
5)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2024-01-01至2024-12-31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单位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2.8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单位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
公务接待费 0.3 万元,比上年减 0.2 万元,主要
原因是: 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减少一般性开支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万元,比上年减 3.44 万
元,主要原因是: 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减少用车开支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减 37.56 万元,主
要原因是: 上年度购买了公务用车,本年度未安排预算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出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九)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二)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单位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十三)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