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在文化工作、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旅游、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负责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近期目标和远景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及新闻出版工作,指导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促销,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质量;对全区范围内旅游服务行业进行行业管理。
5、负责管理全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有线电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审查和监督。
6、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推动群众文化的发展。
7、负责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管理、保护馆藏文物和全区境内的省、市、区三级文化保护点;负责社会流散文物的征集,配合公安部门打击盗挖古墓和文物走私行为。
8、负责加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9、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著作权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新闻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新闻出版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 3 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南昌市新建区文化事业发展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5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48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5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9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8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42人,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高等学校0人、中等专业学校0人,其他0人。
。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 227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2.06 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79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06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收入 48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0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 2279.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52.06 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79.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64.94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1.38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5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999.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1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0.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1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23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国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968.7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16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7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费用单独列支;卫生健康支出 10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1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调整,基数增加;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金融支出 0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5.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81 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津贴等计入公积金基数,公积金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201.8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74.89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在工资福利中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 1052.06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60.92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29.99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费用在2024年列入工资福利中;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2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6.06 万元,2024年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7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2.06 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2024年部门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国 防支出 0 万元,公共安全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8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35.16 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社保调整,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4.2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75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费用单独列支;卫生健康支出 100.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1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调整,基数增加;节能环保支出 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 万元,金融支出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5.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0.81 万元,主要原因是绩效奖津贴等计入公积金基数,公积金增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 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279.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264.94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社保公积金调整基数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41.38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5 万元, 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519.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8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项目预算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60.5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3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23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 万元,支出预算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机关运行费预算 60 万元, 比2023年(上年预
减少 50 万元,下降 83.33 %。主要原因: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财政压缩开支。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40.5 万元,其中: 政 府采购货物预算 38.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上年)7 月 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 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3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文化会堂房屋维修及设备更新项目情况说明
1.文化会堂房屋维修及设备更新项目
1)项目概述
完善大会堂的基础设施建设
2)立项依据
依据政府抄告单及相关文件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4)实施方案
文化会堂更新及设备维修维护
5)实施周期
2024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文化会堂设备维修及设备更新年初预算安排10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13.6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
主要原因是: 与上年保持一致 。
公务接待费 4.1 万元,比上年减 1.4 万元,主要
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减少接待开支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5 万元,比上减少 2.9 万
元,主要原因是: 落实过紧日子,减少开支 。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减少 37.56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4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图书馆):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八)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九)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文化市场管理:反映用于文化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文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十二)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单位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十三)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