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建区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
4、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承办区委、县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
本部门2021年年末编制人数 23 人,参公事业编制 22 人、自收自支1人;年末实有人数 47 人,其中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 28人。
第二部分 新建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全年部门收入预算116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167.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98.74万元,增加20.5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全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67.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198.74万元,增加20.5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2.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75%,工资福利支出381.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92万元,对家庭及个人的支出56.86万元,项目支出6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2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1167.40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3.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5万元, 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1.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78%;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81.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6.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87%;商品和服务支出728.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2.44%。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0.52%,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0.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新建区供销合作社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20.21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9.72万元,下降7.42 %。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预算支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2 个,涉及资金645.00 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新建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1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 0 万元,比上年增0 万元。主要是单位因公出国(境)开支无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 10万元,比上年增0 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增减预算安排。
3、公务用车运行 0 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是:2016年2月实施了公车改革政策 。
4、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增 0 万元。主要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供销社2021年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7.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
8.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9、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指供销社的行政事业基本支出。
10、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指财政拨付给供销社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