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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i413858--2023-004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3-09-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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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部门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
4、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承办区委、县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 个,包括:南昌市新建区供销合作社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 20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12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7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666.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05.21万元,下降100 %;本年收入合计 1666.07万元,较2021年增加226.63万元,增长15.74 %,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多,导致2022有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523.09 万元,占91.42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142.98万元,占8.5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 1666.0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666.07万元,较2021年减少78.58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经费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972.46万元,占58.37 %;项目支出693.61 万元,占41.63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2.64 万元,决算数为 15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1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10万元,增加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供销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会议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3.84万元,决算数为76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增加日常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初预算数为19.84万元,决算数为1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节能环保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8万元,增加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安分局新增禁燃区烟花爆竹经营户相关补偿资金。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初预算数为482.77万元,决算数为69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4%,主要原因是:追加工作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初预算数为16.19万元,决算数为1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七)其他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1元,增加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慰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4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312.95万元,较2021年减少251.76 万元,下降44.58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人员经费标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1.15万元,较2021年减少605.56 万元,下降68.29%,主要原因是:因为2021年本支出中含项目支出,本年项目支出另外列出,导致数据对比相差较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7.34 万元,较2021年减少60.95万元,下降21.14%,主要原因是:对及家庭及个人的补助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8.04万元,较2021年增加3.1万元,增长62.75 %,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设备购置。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安排。全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累计接待 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 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公务接待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89.1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45万元,下降67.57%,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草案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693.61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基层解困帮扶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6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积极贯彻执行我区的养老保险政策,劳动部门与供销合作社之间积极配合、支持,促进了我区供销社的改革发展以及我区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推动全区社会稳定。
组织开展“南昌市新建区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666.0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顺应时代需求,发挥供销作用。根据“十四五”规划,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乡村现代化建设,抓住转型期,扩大新兴业态,充分运用“互联网+第四方物流”这个平台,在乡镇建设供销集配中心,打通城乡“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发挥供销应有作用。2.维护系统稳定,缓解各类矛盾。我社维稳工作及安全保障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今后要保持现有局势,做好维稳安保工作,消除不稳定的因素,极力化解各类矛盾。3.优化组织架构,激活供销活力。我社已基本完成职责、股室等组织体系方面的建设优化。下一步利用组织架构优势,充分激发活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反映2022年度省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决算中反映“基层解困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层解困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5万元,执行数为693.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缴纳养老金涉及公司员工人数目标完成;二是缴纳养老金足额率目标完成。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部门至少反映1个部门评价报告,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根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工作小组综合评价,南昌市新建区供销社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分。支出决算数为1666.07万元,年初支出预算数为1192.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学支出。
  (六)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指供销社的行政事业基本支出。
   (十)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指财政拨付给供销社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方面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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