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对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保障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基金监督管理科、信息统计科。
2、人员情况:区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7名,实有人数5名。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为医疗保障局。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预算收入187.02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基本执平。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87.02万元, 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基本执平。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7.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86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4.5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区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7.02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基本执平。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99%;卫生健康支出176.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57%,住房保障支出4.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数95.59万元,其中:办公费16.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0万元、维修(护)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劳务费19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9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数45.6万元。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因公出国为0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与去年一样,没有增减。
第三部分 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附 表:
1.2021年医疗保障局公开表(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