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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212739--2024-001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4-01-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医疗保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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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医疗保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医疗保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建区医疗保障局对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保障工作进行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组织落实全区医保筹资和待遇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监督实施全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医疗保障部门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医疗保障局本级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1个二级预算单位

编制人数合计4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7人。实有人数小计5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0人,行政在职人数7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3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医疗保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医疗保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医疗保障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11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113.64万元下降了9.2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其他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4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其他收入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预算偏高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医疗保障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1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3.64万元下降了9.2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其他资金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项目支出1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0.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增加;卫生健康支出937.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9.3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6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37.59万元主要原因是月度绩效奖和住房公积金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15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4.2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月度绩效奖划入工资福利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医疗保障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100.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3.64万元下降了0.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增加;卫生健康支出927.9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3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9.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4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936.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7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5.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项目支出1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4医疗保障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10.77万元,2023年上年预算减少 79.62万元,下降 41.82%,主要原因压缩了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医疗保障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731 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 部门共有车辆  1  ,其中:一般

公务用车实有数1  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项目情况说明

1、移动网络运营费项目

1)项目概述:医保网络开通运行。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15】545号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宽带互联网业务使用合作协议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确保2024年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网络正常开通。指标:1、网络直覆盖率(%)、2、网络故障率(%)、3、设备故障率、4、故障处理及时性、5、业务效率提升程度、6、财政出资额、7、网络使用部门评价(%)。

2、中小学生及幼儿参保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提高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参保率。

2)立项依据:新府办抄字【2009】407号文件

3)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文件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目标:保障中小学生及幼儿参加居民医保。指标:1、提高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参保人数、2、中小学生及幼儿的参保率、3、工作经费到位率、4、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医疗保障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万元,比上年减 1元,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车辆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运行(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3、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4、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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