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收入预算总表
十、支出预算总表
十ー、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是新建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于1999年9月10日挂牌成立,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执行辖区内环境保护地方性规章和办法。
2.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定;组织拟定全区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划分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审核城市总体规划、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
3.对全区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辐射环境、有毒化学品、清洁生产以及机动车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4.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区政府提出新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参与自然保护区的管理。
5.负责调查处理本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负责环保行政、诉讼工作,承办人大、政协环保议案、提案、意见,处理环境保护信访。
6.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组织编制全区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区环境状况公报。
7.监督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负责本区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日常工作,指导农村生态和乡镇企业环境保护,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8.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负责全区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有关资质认可,参与拟定全区环境科技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相关产业规划,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相关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信息网络;参与南昌市环境监测网络工作,对全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环境监察,依法征收排污费并负责管理和使用。
11.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参加国家批准的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县内履约活动。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污染防治科、总量控制科和自然生态保护科。下属单位3个:南昌市新建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南昌市新建区环境保护监理所和南昌市新建区环境监察大队。
2.现有在职人员63人,退休人员15人。按照新建区政府“三定”方案规定,区环保局行政编制9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机关实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9;下属三个站、所、队为事业单位,其中,监测站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单位,编制人数21人实有在职20人,退休5人;监理所和监察大队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单位,编制数共34名,实有在职33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1、全年部门收入预算13308.56千元,其中:财政(补助)13308.56千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全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3308.56千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17.19千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5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4千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商品和服务支出3382.73千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42%
(三)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308.56千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长了17.97%,主要原因:增加了环保环评工作经费和环保督察工作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预算支出政府采购3100千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30.00千元。其中:
1、出国(境)费0千元,比上年増(减)0千元。
2、公务接待费180千元。
3、用车运行维护费150千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13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1 (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01 (项)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02 (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