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方法;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及时准确的分析、预测敌情、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区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ニ)负责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
(三)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突发事件。
(五)负责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
(六)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负责向居(村)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大专院校等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ー)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预审和看守所管理工作,对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执行行政处罚,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ニ)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企事业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
(十六)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07人,其中:政法编制人数394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实有人数小计47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77人,政法在职人数462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其他人员2人。退休人数小计154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27476.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9.19 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476.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89.19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其他收入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还案件暂扣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476.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9.19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318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9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0.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万元, 资本性支出338.48万元。项目支出14288.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项目支出安排。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8.4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74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项目支出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740.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7.0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所致;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3.9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日常支出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域社会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分期支付;资本性支出33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资本性支出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54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89.19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54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318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9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0.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万元, 资本性支出338.48万元。项目支出12288.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30.1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项目支出安排。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88.4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34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少30.5万元,下降1.41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651.5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8.4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33.0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8辆,巡逻车24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辆。
(九)公安专项情况说明
1. 公安辅警人员3868万元
2. 雪亮工程(天网工程)4663万元
3. 留置看护队250万元
4. 禁毒专项358万元
5. 市域社会治理2000万元
6. 执法艇运行维护190万元
7. 其他资金项目2000万元
8. 其他运转类项目959.45万元。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97.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48万元,比上年减少61.52 万
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160 万元,比上年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更新交替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财政事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经费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方法;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及时准确的分析、预测敌情、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区公安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ニ)负责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
(三)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处置突发事件。
(五)负责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查处交通事故。
(六)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七)负责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负责向居(村)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大专院校等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保卫组织的建设和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ー)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预审和看守所管理工作,对被裁决治安拘留人员执行行政处罚,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ニ)负责监督、管理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企事业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
(十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
(十六)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407人,其中:政法编制人数394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实有人数小计47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77人,政法在职人数462人,机关工勤编制13人,其他人员2人。退休人数小计154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27476.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9.19 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5476.1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89.19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其他收入2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0万元,主要原因是:退还案件暂扣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476.1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89.19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318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9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0.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万元, 资本性支出338.48万元。项目支出14288.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项目支出安排。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8.4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74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项目支出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740.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07.0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所致;商品和服务支出12383.9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3.2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日常支出安排。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2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73万元,主要原因是市域社会治理项目建设资金分期支付;资本性支出338.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资本性支出所致。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54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89.19万元,下降6.22%,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542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39.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缓解区财政资金压力,压减各项开支所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森林防火经费项目。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3187.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0.91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和工伤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所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40.6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6万元, 资本性支出338.48万元。项目支出12288.4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30.1元,主要原因是:因区财政资金紧张,缩减项目支出安排。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588.4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34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减少30.5万元,下降1.41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七)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651.5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8.48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33.0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8辆,巡逻车24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辆。
(九)公安专项情况说明
1. 公安辅警人员3868万元
2. 雪亮工程(天网工程)4663万元
3. 留置看护队250万元
4. 禁毒专项358万元
5. 市域社会治理2000万元
6. 执法艇运行维护190万元
7. 其他资金项目2000万元
8. 其他运转类项目959.45万元。
二、2024年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97.4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安排。
公务接待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48万元,比上年减少61.52 万
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160 万元,比上年减少16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更新交替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财政事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经费。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经费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三、相关专业名词
(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 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 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