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是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所属公务员管理的行政单位,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
2、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区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承办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
3、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汇编、评价和备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区政府规章的解释、清理、编撰、报送备案等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4、负责承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各部门向区政府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论证工作,并受区政府委托提出意见或建议。
5、负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
府各部门、各乡镇(园区、管理处)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和组织、指导政府法制培训工作。
6、负责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7、负责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管理、监督和指导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业务活动,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9、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10、制订全区贯彻执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改革的实施细则和办法,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11、承担新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2、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共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51人,局机关实有人数34人,工勤事业编制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政治部主任1名、党组成员1名、正股级职数11名;直属机构南昌市新建区公证处事业编制5人,实有7人,设主任1人;区司法局设置16个副科级派出行政机构(镇、工业园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所长各1人,实有在职在编所长人数11人。在职在编人数总计45人,退休人员33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655.38 |
公共安全支出 |
1476.62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655.3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7.88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卫生健康支出 |
49.24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住房保障支出 |
71.64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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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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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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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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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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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收入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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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1815.38 |
本年支出合计 |
1815.38 |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
结转下年 |
|
九、上年结转(结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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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收入总计 |
1815.38 |
支出总计 |
1815.38 |
部门收入总表
填报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转 |
财政拨款 |
教育 收费资金 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 单位 经营 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上级补助 收入 |
其他 收入 |
使用非财政 拨款结余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家率 |
*率 |
I |
2 |
3 |
4 |
5 |
|
|
|
|
|
|
|
|
|
合计 |
1815.38 |
|
1655.38 |
1655.38 |
|
|
|
|
|
|
|
160.00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76.62 |
|
1316.62 |
1316.62 |
|
|
|
|
|
|
|
160.00 |
|
06 |
司法 |
1476.62 |
|
1316.62 |
1316.62 |
|
|
|
|
|
|
|
160.00 |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78.62 |
|
78.62 |
78.6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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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2.00 |
|
272.00 |
272.00 |
|
|
|
|
|
|
|
|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262.00 |
|
262.00 |
262.0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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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60.00 |
|
|
|
|
|
|
|
|
|
|
160.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7.88 |
|
217.88 |
217.88 |
|
|
|
|
|
|
|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16.81 |
|
216.81 |
216.81 |
|
|
|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32.88 |
|
132.88 |
132.88 |
|
|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3.943 |
|
83.943 |
83.943 |
|
|
|
|
|
|
|
|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 |
|
1.07 |
1.07 |
|
|
|
|
|
|
|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 |
|
1.07 |
1.07 |
|
|
|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49.24 |
|
49.24 |
49.24 |
|
|
|
|
|
|
|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9.24 |
|
49.24 |
49.24 |
|
|
|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6.29 |
|
26.29 |
26.29 |
|
|
|
|
|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2.95 |
|
22.95 |
22.95 |
|
|
|
|
|
|
|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1.64 |
|
71.64 |
71.64 |
|
|
|
|
|
|
|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1.64 |
|
71.64 |
71.64 |
|
|
|
|
|
|
|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1.64 |
|
71.64 |
71.64 |
|
|
|
|
|
|
|
|
|
部门支出总表
填报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
** |
1 |
2 |
3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815.38 |
981.38 |
834.0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76.62 |
642.62 |
834.00 |
06 |
司法 |
1476.62 |
642.62 |
834.00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78.62 |
642.62 |
140.00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2.00 |
|
272.00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262.00 |
|
262.00 |
2040699 |
其他司法支出 |
160.00 |
|
160.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7.88 |
217.88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16.81 |
216.81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32.88 |
132.88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83.943 |
83.943 |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 |
1.07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 |
1.0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49.24 |
49.24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9.24 |
49.2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26.29 |
26.29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2.95 |
22.9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71.64 |
71.64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1.64 |
71.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1.64 |
71.64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填 报 单 位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人 |
|
支出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655.38 |
一、本年支出 |
1655.38 |
1655.38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655.38 |
公共安全支出 |
1316.62 |
1316.62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17.88 |
217.88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卫生健康支出 |
49.24 |
49.24 |
|
|
|
住房保障支出 |
71.64 |
71.6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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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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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上年结转 |
|
二、结转下年 |
|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收入总计 |
1655.38 |
支出总计 |
1655.38 |
1655.38 |
|
填 报 单 位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公开到项级) |
米来 |
1 |
2 |
3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合计 |
项目支出-合计 |
|
合计 |
1815.38 |
981.38 |
834.00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76.62 |
642.62 |
834.00 |
06 |
司法 |
1476.62 |
642.62 |
834.00 |
2040601 |
行政运行 |
78.62 |
642.62 |
140.00 |
20406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2.00 |
|
272.00 |
2040610 |
社区矫正 |
262.00 |
|
262.00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60.00 |
|
|
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217.88 |
217.88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216.81 |
216.8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2.88 |
132.88 |
|
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3.943 |
83.943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07 |
1.07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07 |
1.07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49.24 |
49.24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49.24 |
49.24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6.29 |
26.29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95 |
22.95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71.64 |
71.64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71.64 |
71.64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填报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2023年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来 |
** |
谭 |
2 |
3 |
|
合计 |
981.38 |
942.06 |
39.32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09.18 |
809.18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07.19 |
207.19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64.10 |
164.10 |
|
30103 |
奖金 |
210.86 |
210.86 |
|
30107 |
绩效工资 |
21.16 |
21.16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83.94 |
83.94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6.29 |
26.29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2.95 |
22.95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07 |
1.07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71.64 |
71.64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32 |
|
39.32 |
30228 |
工会经费 |
3.93 |
|
3.93 |
30229 |
福利费 |
0.83 |
|
0.83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9.00 |
|
29.00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5.55 |
|
5.55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32.88 |
132.88 |
|
30302 |
退休费 |
130.56 |
130.56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82 |
0.82 |
|
30309 |
奖励金 |
1.20 |
1.2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29 |
0.29 |
|
|
|
|
|
|
注: 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 无"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填报单位: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单位:万元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
小计 |
一般公务出国 (境)费 |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 所学术交流合作出 国(境)费 |
|
||||||
家率 |
*率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合计 |
11.50 |
|
|
|
2.50 |
9.00 |
|
|
228001 |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本级) |
11.50 |
|
|
|
2.50 |
9.00 |
|
|
注: 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1 |
2 |
3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注: 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3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来 |
** |
1 |
2 |
3 |
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门名称 |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
||||||
联系人 |
万丽 |
联系电话 |
83750148 |
||||
部门基本信息 |
|||||||
部门所属领域 |
司法 |
直属单位包括 |
新建区公证处 |
||||
内设职能部门 |
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政工监察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律师工作股 |
编制控制数 |
56 |
||||
在职人员总数 |
51 |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
51 |
||||
事业编制人数 |
5 |
编外人数 |
|
||||
当年预算情况(万元) |
|||||||
收入预算合计 |
1815.38 |
其中:上级财政拨款 |
|
||||
本级财政安排 |
1655.38 |
其他资金 |
160 |
||||
支出预算合计 |
1815.38 |
其中:人员经费 |
942.06 |
||||
公用经费 |
39.32 |
项目经费 |
674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普法与依法治理宣传次数 |
36次 |
||||
装备采购数量 |
30 |
||||||
12.4宪法日宣传活动次数 |
1次 |
||||||
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农户数 |
144784户 |
||||||
一村一法律顾问人数 |
307个 |
||||||
法律援助案件数 |
600件 |
||||||
行政复议案件 |
1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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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普法覆盖率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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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普法宣传及时性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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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成本 |
5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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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创新 |
3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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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费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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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团费用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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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培养费 |
7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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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及人员经费 |
1121.3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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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律师补助费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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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经费 |
2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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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经费 |
1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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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让广大群众通过普法宣传掌握法律知识知法守法用法 |
全区普法普及率达到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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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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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城镇社区长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活动,创建法制城镇、法制社区、法制乡村。 |
良好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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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228001 |
实施单位 |
新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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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当年项目 |
项目日期范围 |
2023-01-01 |
||
2023-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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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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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6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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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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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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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把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2%以内,维护社区治安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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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社区矫正人员在册人数 |
21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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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及时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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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费用总成本 |
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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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矫正中心租赁费 |
3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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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工资(33名) |
1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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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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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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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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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减少社区犯罪率,维护社区治安长治久安 |
良好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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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社区矫正人员满意度 |
>=98% |
||
群众满意度 |
>=95%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2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司法局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228001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
||
项目属性 |
当年项目 |
项目日期范围 |
2023-01-01 |
||
2023-12-31 |
|||||
项目资金 (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72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2万元 |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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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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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化(二)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系统建设工程,着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三)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四)持续做好了乡村两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五)特殊人群依法管理不放松、教育不缺失(六)律师公证积极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七)加强与辖区内社会不同机构的创新合作,以合作促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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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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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普法与依法治理宣传次数 |
3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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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采购数量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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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日宣传活动次数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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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农户数 |
14478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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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一法律顾问人数 |
30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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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案件数 |
600件 |
||||
行政复议案件 |
10件 |
||||
质量指标 |
普法覆盖率 |
>=95% |
|||
时效指标 |
普法宣传及时性 |
>=95% |
|||
成本指标 |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宣传成本 |
55万 |
|||
法制创新 |
33万 |
||||
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费 |
40万元 |
||||
法律顾问团费用 |
40万元 |
||||
法律明白人培养费 |
74万元 |
||||
法律援助律师补助费 |
3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让广大群众通过普法宣传掌握法律知识知法守法用法 |
全区普法普及率达到9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在城镇社区长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活动,创建法制城镇、法制社区、法制乡村。 |
良好以上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8% |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安排部门收入预算181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655.38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为160万元;2023年总收入较2022年增减少了30.13万元,主要原因为精简节约公用开支。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1815.3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76.6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34%;社会保障和就业21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住房保障支出71.64万,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6%。较2022年增减少了30.13万元,主要原因为精简节约公用开支。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15.38万元,2022年增减少了30.13万元,主要原因为精简节约公用开支。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32万元。较2022年减少了16.08万元,下降了29%。主要原因为精简节约公用开支。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安排90万元,较去年减少了68%,主要为项目采购: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印刷制品及办公设备采购。减少的原因主要为精简节约开支。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 项目情况说明
1.社区矫正项目
1)项目概述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立项依据
《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洪财行[2018]8号);洪府厅发【2011】34号社区矫正民生工程实施意见;洪财行【2013】49号;洪财行【2011】12号。
3) 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
4) 实施方案
由区司法行政机关下属社区矫正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5) 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 年度预算安排
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费用年初预算80万元,实际拨付根据市级下拨经费一比一配套。智慧社区矫正中心房屋租赁费37万元;社区矫正执法辅助人员工资145万元。社区矫正项目共计262万元。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1)绩效目标
充分利用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经费,努力实现资金利用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率性,保障全区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及经费的需要,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
1.严格日常监管。一是通过手机定位、心岸APP实时掌握矫正对象动态,对违反规定越界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采取安装定位手环的措施并立即将管理等级调整为严管,在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的同时给予社区矫正对象更强有力的威慑。二是对不按时报到、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训诫和警告处罚,并在开展单独批评教育的同时在集中教育时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通报,形成遵规守纪的氛围。今年截至目前为止,社区矫正中心在册矫正对象213人;接收安置刑释人员519人;安排远程会见1092次;训诫6人,警告6人。
2.统一部署。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全面摸排,建立了涉重大敏感案件、职务犯罪、涉恐危安、涉邪教等社区矫正重点人员、涉黑涉恶类、邪教类以及感情有纠纷、经济有困难、就业无门路、家庭遇变故、性格较怪异等社区矫正重点人员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经过摸排,有15名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对重点人员落实包案制度、管控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2)绩效指标
2.司法局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新建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着司法行政职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职责,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第一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第一标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根据“八五”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在局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以改革姿态创新精神、致力于抓基层强基础,各项工作取得稳步有序推进。
2)立项依据
新府办抄字【2019】141号;赣办字[2018]20号;南昌市财政局 南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行【2006】108号;新府办抄字【2016】18号;洪发【2009】17号;新府办抄字【2018】323号;洪发【2016】14号;洪发【2011】20号。
3)实施主体
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
4)实施方案
新建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着司法行政职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职责,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第一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第一标准,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深入“八五”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多项职能,在局领导班子带领下,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以改革姿态创新精神、致力于抓基层强基础,各项工作取得稳步有序推进。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职责,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目标,坚持防控风险,坚持服务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攻坚克难,以平安新建、法治新建、基层基础和过硬队伍建设为重点,为新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局相关股室和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充分认知其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建设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局相关股室要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基层司法建设工作,确保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严明工作原则。按照“实事求是、公平透明、客观公正、注重质量”的原则,坚持日常督查、月度考核、季度评估、半年述职和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严禁弄虚作假,力求客观公正。
三、考评方式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新建区司法局基层司法建设任务分解清单。考核对象为全区16个乡镇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办事员及司法所的总体工作。考核采取日常督查和月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局党组根据每月的实际工作情况,提前公布相关股室的分数在整体工作的占比。相关股室实行百分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通过资料审核、数据统计、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考评内容进行具体考核,报办公室汇总,经综合评估后报局领导审核。
四、考评内容和任务分解
(一)加强信息安全建设
一是一是做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申报工作。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做好江西省(南昌市)法治文化阵地命名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安排部署,拟在长堎镇长堎村、望城镇小桥村、溪霞镇怪石岭风景区建设省级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建设市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并召开了上述几个重点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乡镇和单位协调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按文件要求精心打造,并积极做好相应申报工作。二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分别重点抓好望城镇小桥村以及象山镇河林村的创建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法律明白人”提质增效工作。一是与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与培养“法律明白人”有机结合起来,共同促进;二是针对我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对现有农村“法律明白人”发放徽章和证书1.4万套并进行核查,将那些电话不接、职责不明的“法律明白人”进行辞退。
三是组织开展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新建区司法局联合区人民法院组织长堎镇各社区、各行政村“法律明白人”四十余名走进庭审现场,旁听一起公开审理案件。在全区组织开展各乡镇、各单位机关工作人员收看庭审视频活动,共有1500余名机关工作人员收看庭审视频。
四是一是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全区各单位、各乡镇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楼宇电子显示屏等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二是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区司法局组织普法志愿者联合各单位各部门先后在长堎镇建设路社区、自强路社区、凤凰山社区、区委党校青干班以及学校等地方开展“防范新型电信网络诈骗”、“以案释法进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等宣传、宣讲活动。今年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在中国江西网、江西掌上12348、今日头条、江西广播电台等网络媒体共发表百余篇文章,其中省级发表4篇,市级发表130篇。
(二)着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落实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三类”人员。我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法援乡村惠民生”活动,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以及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等三类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建立异地协作机制,依托法律服务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与各乡镇、经开区实体窗口等线上线下平台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截至目前为止,区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其中刑事207件,民事168件,包括老年人16件,妇女39件,未成年人55件,农民工58件,受理法律援助咨询475人次,开展各类乡村法律援助活动14场,涉及255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物品6500余份。
2.完善乡村实体平台建设。积极落实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提升乡镇实体平台功能品质和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推进村( 居)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目前,已完成1个区中心和6个乡镇工作站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已申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塘坪乡工作站为创建示范点。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
由于村级两委换届,我区及时对乡村两级调解组织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全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计268个,其中乡级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253个。共有调解员839余人。截止10月30日止,全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80余件, 调处成功8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有6件。
(四)推动新建区公证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公证行业健康发展,探索市、县(区)公证处的创新合作,实现一体化发展,促进新建公证处快速迈上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根据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司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南昌市新建区司法局与南昌市豫章公证处达成合作,由市豫章公证处为新建公证处先行垫资建设495平米的标准化办证场所,指派执业公证员入职我区公证处执业,持续向新建公证处提供管理经验、服务模式、价值观念等资源,双方合署办公但相互独立运行,通过同步业务指导及质量监管等方式来满足当前新型业务的发展需要,实现现代化法律服务机构转型。双方合署办公后,新建公证处将拓展涉外公证业务,为新建公证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帮助,打造全省公证行业的亮点。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由相关股室分别进行,报至办公室综合汇总,报党组审核。考核按照分数排名,对前三名给予相应奖励。对后三名进行通报(总分85以上免于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司法所及办事员的评奖评优及向组织推荐提拔重用、优先晋档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5) 实施周期
2023年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年度资金总额27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绩效目标
(一)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法治宣传形式多样化
(二)全面推进“法律明白人”系统建设工程,着力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三)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四)持续做好了乡村两级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五)特殊人群依法管理不放松、教育不缺失
(六)律师公证积极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建设服务
(七)加强与辖区内社会不同机构的创新合作,以合作促宣传
(2)绩效指标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新建区司法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及维护费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32万元,主要原因是: 核减了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反映行政政法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反映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各项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1、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非政府设立的合法律所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