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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t532062--2024-012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3-02-0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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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区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五)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解和控制,保持全区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实施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贯彻落实吸引(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县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区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区直单位股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十一)明确人才工作职责:牵头做好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育,负责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综合管理、专家人才服务等。

(十二)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2.负责工伤认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主要任务

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保持“打响‘上安领’、新建当自强”的精神状态,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切实把人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奋力推进全区人社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全面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幸福现代化新建贡献人社力量。

(一)突出就业优先,夯实就业创业局面。聚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持续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牢牢抓住稳就业的基本盘,打好稳就业保就业的“组合拳”,擦亮新建就业服务“中心”名片。

(二)推动协调发展,强化社会保障功能。聚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扩面征缴工作。按照省、市的部署,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继续实施社保缓缴及降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健全基金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三)加速人才集聚,凸显人才工作实效。聚焦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创新招才引智工作方式,大力推进“人才10条”政策落地,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百场校招”活动,扎实做好“顶尖领军人才领航计划”“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洪城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各类人才项目的推荐、选拔、申报工作。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着力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统筹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招募、安置等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全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有关工作。

(四)依法依规治理,维护劳动关系稳定。聚焦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健全根治欠薪工作机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坚决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稳步做好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无农民工欠薪试点工作,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对标星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优化仲裁办案方式,加大终局裁决、仲裁调解、简易处理力度,提升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终结率。

(五)优化公共服务,助力营商环境升级。聚焦人社公共服务体系,紧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紧盯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以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出发点,在推动涉企服务提质增效、帮扶企业纾困解难、多元化解劳动纠纷、全力打造人社服务品牌等方面出真招、见实效,全力推进各项惠企、助企政策落地落实,助力全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 部门基本情况

区人社局2023年部门预算由区人社局、区社保中心、区就创中心、区仲裁院、区劳动监察大队组成。我局单位编制人数共有214人,其中行政编19人,事业编195人;单位实有在职人数226人,其中行政编15人,事业编211,人;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2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度,区财政给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888.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5218.05万元,其他收入30670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相比,收入预算总额减少0.75%,减少原因为预算内经费缩减。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支出总额为35888.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2.8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6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3.81万元。项目支出3232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30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9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7.5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9.53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较上年增加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07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36.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07.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72.5万元;资本性支出 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万元,其他支出300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218.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贯彻“过紧日子”文件要求。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5.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8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66.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3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73.81万元。项目支出1651.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35.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万元,资本性支出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26.8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 74.86万 元,增长5.54%,增加原因是取数口径不统一导致。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计算,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共计1426.89万元,其中:1、办公费402.2万元;2、印刷费15万元;3、水费7.5万元;4、电费51万元;5、邮电费3.66万元;6、日常维修费10万元;7、会议费2万元;8、培训费2万元;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万元;10、公务接待费11万元;11、劳务费16.4万元;12、委托业务费5.76万元;13、工会经费79.92万元;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4.79万元;15、其他交通费用10.97万元;16、福利费28.15万元;17、物业费12万元;18、租赁费2.64万元;19、其他资本性支出19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区人社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7.78万元;2、区社保中心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48.7万元;3、区就创中心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0万元;4、区仲裁院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9万元、区劳动监察执法大队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4万元,共计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89.4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九)项目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3.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9万元,比上年增加4.1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入一辆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南昌市新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表》

三、 《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 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 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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