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全区旧城改造工作政策、决策;落实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安置补偿业务工作;承担全区商品房开发管理、房屋维修基金及质保金使用、房地产交易备案、房屋面积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及核拨等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负责房屋面积测绘、物业指导、装饰装修、白蚁防治、中介机构及租赁市场指导工作;承担全区公租房保障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行政辅助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数据信息股)、开发交易股(白蚁防治股)、市场物业股、住房保障股、旧城改造股(房屋面积测量股)。
编制人数20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14人、自收自支编制6人、实有人数在职115人,退休21人。
第二部分 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说明: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
说明:本单位无政府基金支出预算安排。
说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第三部分 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区住房保障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55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391.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1.6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 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 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 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万元;其他收入4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
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区住房保障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55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1.64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9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15万元, 资本性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23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 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较 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5.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2508.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2.23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减少)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灾 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71.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少10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6.47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4.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万元;债务利 息及费用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 加(减少)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 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 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对企业补助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区住房保障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2108.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391.64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5.45万 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58.28 万元,农林水支出 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8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19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36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6.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5万元, 资本性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19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 增加减少43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07万元,商品 和服务支出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 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其他支出 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年区住房保障中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年区住房保障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 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说明: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 比2023年(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用电瓶2辆,白蚁防治专用车1辆。
2024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九)单位项目情况说明
1.白蚁防治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全区房屋进行白蚁防治。
2)立项依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30号),赣建房【2017】13号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
4) 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交易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
5) 实施周期:2024年度
6) 年度预算安排:20万
7) 绩效目标和指标:全年完成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及包治工作。
2. 公租房维修及管理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公租房小区交付使用和管理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和《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文件精神支付公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费和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经费。
2)立项依据:按照《南昌市新建区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及《公租房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经费使用会议纪要》
3) 实施主体:南昌市新建区住房保障中心
4) 实施方案: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规定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同时按照零星维修工程合同规范项目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
5) 实施周期:2024年度
6) 年度预算安排:230万
7) 绩效目标和指标:全年完成四个公租房小区20.7万㎡物业管理及小区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加强小区管理服务水平,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高小区居民满意度。
二、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区住房保障中心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
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比上年增(减)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 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2080505: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三)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四)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
(五)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六)2210201: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