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单位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新建区委、新建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建区人民政府职能准变和机构改革的通知》(新发[2014]27号),保留新建区交通运输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职能调整:
1、取消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承接上级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全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主要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交通行业中长期总体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路网、场站点设置规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区乡重点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指导区乡非重点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区乡重点工程项目的申报、施工技术指导或直接组织施工。
4、负责全区民间渡口渡运相关行业管理,监督指导乡镇渡口安全管理工作。
5、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公路客货运输、城市客运、出租车营运的行业管理和稽查;审批公路客货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客运、驾培、维修等企业的市场准入;参与组织协调重大节假日旅客运输和抢险物资、救灾物资、重点物资、交通战备物资运输。
6、 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区水运市场准
入、管理和稽查;保护和管理岸线资源;按照港口规划,建设码头及配套设施,对水上客货运输进行行业管理。
7、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依照法定权限,
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全区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等方面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对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公路养护、路政运政进行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程造价、施工安全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组织或参加竣工验收,组织开展与质量相关的专项活动。
9、指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区经营性道路运输源头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进行综合指导与监督,督促法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督促行业企业引进和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负责本级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综合交通信息资源与公众需求信息的整合处理与协调工作。
11、负责编制交通资金预决算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交通行业投融资政策和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对全区交通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下拨、使用进行监督;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检查全区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审计和会计核算工作。
12、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制定国防交通规划,组织实施交通战备保障任务。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区交通运输局本级共有三个股室:办公室、交通建设股、综合发展股;股级职数五名。(含区交通战备办公室联络员1名、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2、区交通运输局本级仅有7个行政编制,实际在职人员5人,其余42名工作人员均为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借调到机关工作的人员。
注意:因我单位往年预算都由上级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统一汇总编制,从2023年起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始单独做预算,故今年没有上年对比情况,特此说明。
第二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3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25万元,减少1.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0.25万元,减少87.47%;其他收入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7万元,增长35.07%;主要原因是:1、预估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以区政府下达文件实际支出为准;2、预估项目资金,以财政当年实际下拨为准。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下级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3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25万元,减少1.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0.25万元,减少87.47%;其他收入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7万元,增长35.07%;主要原因是:1、预估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以区政府下达文件实际支出为准;2、预估项目资金,以财政当年实际下拨为准。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3万元,增长30.96%;卫生健康支出5.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8万元,减少34.14%;交通运输支出8287.0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28.83万元,增长237.11%;住房保障支出7.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万元,增长22.86%。主要原因是:当年度人员退休减少及根据当年政策依据调整(社保调整增加等)等费用增加,其他收入都以财政当年实际下拨为准;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42万元,减少46.62%;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3万元,减少26.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38万元。主要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区交通运输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3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3.25万元,减少1.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70.25万元,减少87.47%;其他收入8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77万元,增长35.07%;主要原因是:1、预估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以区政府下达文件实际支出为准;2、预估项目资金,以财政当年实际下拨为准。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9.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0.77万元,增长491.20万元。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较上年减少46.59万元,减少82.33%;主要原因是:单位今年政府采购预算减少。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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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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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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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
602-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
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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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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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
上年结转 |
0 |
|||
年度绩效目标 |
||||
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费用成本 |
=100% |
|
社会成本指标 |
维修破损路面, |
=100%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加大路面保洁力度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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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维修保养合格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99% |
||
时效指标 |
项目计划完成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当地经济发展 |
=99% |
|
社会效益指标 |
现交通形象及影响率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持良好卫生环境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99% |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南昌市新建区交通运输局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加300%;主要原因是:根据区财政局统筹规划比上年增加1.5万元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指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经费;
(四)行政运行(交通运输支出公路水路运输):指区交通
运输系统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指单位按照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