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械流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7月11日,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新建区医保局对新建区人民医院药械质量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
在药品安全方面,检查人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存在使用假药或过期药品等行为,是否严格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储存药品;在医疗器械安全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使用不符合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是否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等。同时,对省药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实施的《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进行宣传,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规范药品使用行为,进一步提升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水平。区医保局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对该院进行了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扩大检查范围,对全区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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