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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507349-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24-01-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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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建区水利局认真贯彻各级有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坚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江西省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大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年度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新建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兴华路254号;邮编:330100;电话:079183752904;传真:0791837529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建区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讲话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继续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不断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新建区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新建区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邱新农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苏华为副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公开制度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化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定制度、定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为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定期会议调度。落实一季一例会的专题调度会议制度。我局2023年共召开四次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严密安排部署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26条。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国办、省市区文件要求,我局以统一规范的格式及时公布局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

新建区水利局安排专人对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进行定期维护。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同时明确保密审查、运维管理、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年度报告、投诉反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畅通运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向前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务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群众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涉及面要进一步拓展。部分单位工作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工作衔接不够紧密等。

2023年,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强化公开意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事关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尤其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更是民众关心的事情。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切实抓好各项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权威。

(三)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熟悉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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