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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495953-0801-2022-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新建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2-01-1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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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昌市新建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南昌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相关要求,落实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工作信息公开实效,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包括行政执法、环境管理、政务动态等方面信息。其中,环境管理涉及污染防治、环境应急、环评公示、环境监测、自然生态等信息。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形式主动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截至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律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升,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根据中央、省、市、区工作安排部署,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工作质效。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三是加强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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