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新建区政务公开相关规定编制,现特向社会公布望城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望城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791-83680062)。
(一)情况概述
2022年以来,我镇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建设“五型”政府工作体系,从实际出发,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稳步推进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上,取得了一定实效,促进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现将我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完善组织领导情况。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程小伟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胡涛、党委委员程小华、副镇长刘翠果担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担任成员,领导、协调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设立镇政府信息办公室,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承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为进一步加快全镇各行政村、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了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镇根据省、市、区工作安排,配备专职与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镇信息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行政村、各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察,督促工作有效展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2年,我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其中概况信息10条,公共服务15条,法规文件信息35条,发展规划33条,工作动态220条,人事信息6条,财经信息2条,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工作、领导活动、主要工作推进及取得成效、机构设置及人事变动等方面。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信息主动公开的类别有概况信息、工作报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公示公告、办事指南等。应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均按要求公开。
(3)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平台与微信公众号平台共同建设,充分利用新建区望城镇政务信息公开网和“望城镇发布”微信公众号,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政府公开栏、行政村宣传栏、镇单位宣传栏等载体,将如相关证件领取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在镇内粘贴镇政府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各办公室岗位设置情况说明等,以方便干部群众办事和依法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条,已依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予以回复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立即予以公开,提高信息传送效率还需我们进一步努力。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需要我们探索新的路子,让政府信息面向更多的受众,方便其获取所需信息,同时提高信息的利用率。
(2)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1、扩大信息内容。在按规定公布应公布的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做好公众调查,选择若干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规范公开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规范操作,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强化参与基础。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4、拓宽宣传渠道。除利用书册、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模式,在现有“望城镇发布”微信公众号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探索现代媒体潜力,运用新的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人群范围。
5、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行政强制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质量及数量还需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还应更加及时。
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强化公开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事关我镇政治、经济的稳定发展。我镇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信息公开意识,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理念,由过去的“要我公开”变为“我要公开”。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我镇相关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操作规程,增强法治意识、保密意识和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22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望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