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信息审发、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以及政策解读等环节,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这一项主要报告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重在聚焦主题主线,对本机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进行综述,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建区长堎镇新建大道469号,邮编:330100,电话:83099001,传真:83099118)。
一、概述
2019年,新建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规范文件公开流程,调整充实分局信息公开建设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数量和和质量同步得到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公安工作安排,做到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了由宗晓武局长组长,局领导张慧、谭永强、徐剑任副组长,各部门骨干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办事效能、推动公安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操作程序,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同时,积极组织和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制定工作规范。按照《条例》和区政府的要求,分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文本,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发布格式;在认真组织学习《条例》以及《公安机关警务公开工作保密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规范公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有力推动了公安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
(三)是加强主动公开。一、完善公开机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门户网站等网站,新建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回应群众诉求。2019年,分局在区政府网站更新各类公开信息⠶ 份,全文电子化达100%;宣传部门在省、地等主流媒体及微博、微信上稿60余篇反映公安工作的新闻报道,与上年持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成效。二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报道和公开我区各个时期重大警务活动情况和治安动态,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工作。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主要公开户政、出入境、交管、治安、刑侦等业务部门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确保警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广泛性和有效性;各派出所和出入境、户政、刑侦法医、交警等公安窗口单位均在办证大厅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和数字LED宣传系统,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此外,分局还采取举办发赃大会、警民恳谈会、综治宣传日、义务法制宣传等活动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以及召开新闻通气会等多种形式公开警务工作。三、善用公开平台。坚持“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思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用。一是依托“江西省政务服务平网”,对公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职权事项服务指南进行编辑录入,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二是依托“江西公安为民服务网上办事系统平台”,明确了网上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属性,最大程度方便企业群众网上查询办事,2019年,我局共完成网上办件17001件,注册人数达27605人。三是依托“赣服通”平台,将群众关心的高频事项进行网上办理,打通内外网数据壁垒,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四是进驻南昌市新建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供公安业务服务,2019年办件。
(四)落实监督保障。依据《2019年度新建区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我局分管领导多次组织专题工作会调度“放管服”改革工作,具体负责人全部参会并积极抓好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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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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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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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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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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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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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8 |
0 |
68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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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9 |
0 |
74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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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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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0 |
0 |
4757 |
|
行政强制 |
53 |
0 |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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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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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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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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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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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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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606 |
1618.152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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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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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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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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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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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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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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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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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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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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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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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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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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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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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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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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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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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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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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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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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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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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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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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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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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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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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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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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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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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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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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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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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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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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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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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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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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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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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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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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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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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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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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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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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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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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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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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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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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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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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由于警务工作的特殊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够全面、细致。二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与形势的发展变化及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要加强和规范。针对存在问题,2020年分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区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本单位年度重点任务以及公众关切的领域,全面展现重点事项的公开情况,公开数量进一步增加。同时,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交通出行、消防安全、安全防范、社会巡防、安全提示和窗口服务等内容开展信息公开,提升公开信息价值,使网站信息更多地受网民关注、为网民服务。加大对反映公安机关积极服务群众举措的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进一步完善网络新闻发布机制,定期、不定期向社会和公众发布社会治安情况、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等信息。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拓展移动端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工作人员需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业务学习。同时加强与申请人的解释沟通,加强与法院、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机构人士的协调会商,进一步加强已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