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建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我区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南昌市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对接我区改革发展大局,成效显著,现将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积极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专人认真梳理2020年度新建区各项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稳中求进,科学谋划
制定和出台了我区“十三五”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助推我区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 “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推进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及服务对象,有力激发和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区政府常务会也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区领导带头学法用法
严格落实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精准制定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推动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头学法守法、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升其法治思维及依法履职的能力。
(三)健全考评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对照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人。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全区年度高质量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和综治考核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考核分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同时加大对全区各单位法治建设的督查、考核和问责力度,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扎实推进。
二、主要举措
(一)依法履职,深化改革
1、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优化服务,提升能力,严格兑现承诺,对“一次不跑”改革的政务服务事项日常办理情况严格落实到位,确保改革真正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实现更多事项办理“一次不跑”或“只跑一次”,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申报条件及格式文本等内容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规范审批文书文本,实行窗口“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出件,确保审批条件公开、程序优化、行为规范。
2、“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赣服通”3.0版。截至目前,“赣服通”新建区分厅共上线事项150项,无证办理服务事项10项,全程网办事项7项(其中无证办理2项),查询类事项10项,预约类事项1项,“赣服通”新建区分厅访问量927067个,实名注册用户数270052个。大力推行“互联网+公共服务”,将150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区统一的网络体系,服务对象办理注册认证后,既可在外网提交申请,也可到实体大厅进行办理,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上线惠企政策事项46项,采取了建设惠企政策兑现专窗的方式和在赣服通掌上办端口上线惠企政策事项的方式。由企业家到窗口柜台或通过手机申报兑现惠企政策。
“赣服通”新建区分厅上线电子证照15种(证件执照类15种),累计签发证照109,748张,证照签发量居全市前列。
3、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按照国家规范 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确保监管事项清单与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全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监管事项清单相统一。截至目前,我区不存在未处理的检查实施清单。完成自有监管系统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每个工作日登录查看系统,及时接受、反馈相关问题信息;全面录入、汇聚监管数据。为便于沟通管理,我局加入了省、市“互联网+监管”微信群,并建立了区“互联网+监管”微信、qq群。全面录入、汇聚监管数据(监管动态、曝光台)。多举措全面开展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分类压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为企业提供高效的行政服务。
4、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等部门,通过简化程序,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压缩审批时限,畅通网上登记渠道,积极发挥职能,推动优惠政策落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认真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梳理出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91件。并按程序完成废、改工作。开展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清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财税【2017}18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2017年4月1日起针对全区的在建工程项目取消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根据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赣【2016】22号文件精神(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第12条,从2016年4月25日起取消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及隐形壁垒。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236号令《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对权限内企业投资(技改)项目备案工作我局进行了大胆的改革创新,清理涉企中介服务事项,取消技改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个可性研究报告编撰费用少则万元多十几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向乡镇下放事项97项,向开发区下放事项72项。逐步将本级权限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委托至下级实施。一是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突出重点。二是梳理清单、细化责任、有序赋权。梳理了进驻乡镇政务服务综合大厅的事项清单。三是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五星规范。指导乡镇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五星规范建设。四是督促落实,三化六好,十个到位。督促乡镇抓好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十个一”标准,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办公设施事项标准化建设。五是分批上网、标准建设、服务群众。先行将31个事项纳入赣服通2.0建设,下一步拟将我区区本级的171项审批事项纳入赣服通3.0建设。
6.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要求,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研究和合法性初审等法定程序,同时,理顺完善承办部门、承办人沟通协调机制,掌握每个事项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推进情况,区司法局提前计划、主动作为,有力地保障了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符合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
全区各重要部门,特别是涉法涉诉较多的单位都聘请了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都通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我区还正在组建我区自己的法律顾问团,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严格执法,强化监督
1.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执法部门都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行为应公示必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从接受材料到受理、调查、作出行政决定全程都有记录,案件处理结束后都按规定装订案卷,规范行政执法自由材料全,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 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
大力推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效用,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2020年双随机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完善基本信息库“一单两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照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执法监督事项,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实现统一抽取、统一实施、统一公开。
3、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严格贯彻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20年区司法局共安排两次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活动,一次是6月份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检查,一次是9月份联合区检察院对重点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以口头和书面的形式对被检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4.加强“两法衔接”工作。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劳动监察、医疗卫生等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形成了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及时介入的工作机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形,实现两法衔接的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2020年我区行政执法机关共移送司法机关涉刑案件5件。
5. 强化执法力度,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秉持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原则,在抓好治安管理,食品药品等重点工作的同时,特别是哄抬各类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抗击疫情防控,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的保障了社会安定有序。
5. 加强法治保障,推进重点领域执法。
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等单位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了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坚决防止了疫情蔓延,针对新冠感染防控中,暴露出来的一些 " 短板 ",谋划包括传染病防治在内的公共卫生领域配套制度建设,坚决做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工作,同时积极落实上级相关工作要求,为“六稳”“六保”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三)优化法律服务,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依法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我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信访矛盾制度,每周固定一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区级领导在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访,落实了区领导干部包案化解,并按省、市信访局要求,通过“江西信访网上服务中心系统”转送、交办和督办的信访事项,做到及时受理,按期办结。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消费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信访事项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建设,同时,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创建活动。新建区作为行政复议改革试点县区,在全市范围内最早成立了新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由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复议权。2020年度收到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录入工作平台。截至目前,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已办结12件,2件正在审理中。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区司法局在收到南铁两级法院出庭通知书后,都会及时通知各行政机关指派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及时落实和反馈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3、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自全市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以来,我区高位推动,迅速动员部署,把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民安民生工程和长期发展问题来抓,今年4月份区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南昌市新建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新建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四套班子”分管领导牵头,20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开发区也对标对表开展了工作部署,及时落地行动,在全区掀起了创建高潮。
区公安分局围绕完善“智慧防空网”,有计划、分节点推进智慧平安校园、智慧平安小区建设,“花朵”护卫工程试点建设成效显著。
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完成南昌市新建区2015年移动建设177个到期点位改造及点位优化,对现有管辖范围内的盲点区域、道路卡口等前期盲点新建职能机监控点,把原有服务到期监控点高清摄像机更换为高清智能机。
我区综治中心积极打造三级联动治理架构,健全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了指挥调度平台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一张网、矛盾化解一站式的“三个一”社会治理体系。
三、“十四五”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我区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我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在省、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任务,推进新举措,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过度执法等问题,严格按程序查处,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有投诉渠道、有监督活动、有追责机制。着力加强司法、执法、普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我区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推进污染防治、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持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服务保障作用,全区各重要部门,特别是涉法涉诉较多的单位,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都通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组建我区自己的法律顾问团,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3、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由区司法局对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做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深入推进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如重大项目审批、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使用、公益事业建设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加强政府网站和融媒体平台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