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2019〕60号)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了《新建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年度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交通运输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局党委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度目标,着力推进项目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交通运输监管,交通运输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奋力开创了交通事业新局面。
(一)加强政务公开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新建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平凤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程文华为副组长,明确局办公室负责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局属各单位都明确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联络员,同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交通运输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公开信息规范。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区政府下发的《新建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抓好文件资料逐级排查、审批环节。结合公文拟制,在公文签发单上明确公开属性,进一步完善信息登记、审核、发布制度,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完成网站集约化,加强信息保障。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市、区相关业务的培训。按照区政府要求完成网站集约化,接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接受监督管理,并对网站界面及功能进行优化,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及可公开文件,加强门户网站的维护以及各项保障任务。
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政民互动。2020年我局针对相关政策及社会热点等,主动发音,积极做好社会舆情引导工作。此外,市长热线12345投诉平台投诉件57件,均按要求依规按时办结。
五是拓宽信息渠道,提升公开水平。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建设,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局宣传栏、LED、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六是就积极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我局2020年负责办理完成区一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共6件;负责办理完成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提案9件。主动公开的建议、提案已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概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重要文件与政府网站发布464份,其中:规范性文件6条,其他性文件117条,财政预决算2要,政府信息公开报告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人事信息5条,2020年我局审查并公开通知公告3条,政府网站部门动态156条。此外,通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95条,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信息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概况、单位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
2.规范性文件。涉及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相关解读文件。
3.部门其他文件。除规范性文件外的部门主动公开文件,或者经审查后可公开文件。
4.工作动态(主要包括部门日常工作动态及工作计划、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5. 通知公告、人事任免及其他重要事项。
6.专题栏目(主要是“文明创建工作专栏”、“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精神文明专栏”、“疫情防控专栏”等专题专栏)。
(三)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国办、省、市、区文件要求,我局以统一规范的格式及时公布区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二是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推进。以“新建交通”微信公众号为中心的政务微博、微信政务新媒体为平台,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等,进一步回应民生诉求,答疑解惑,成为信息公开的有生力量。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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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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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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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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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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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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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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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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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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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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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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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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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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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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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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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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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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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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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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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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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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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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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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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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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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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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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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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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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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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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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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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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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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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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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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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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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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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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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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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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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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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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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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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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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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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发布不够及时,公开方式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不稳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够专业。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同时,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2.明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关系。切实抓好各项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和权威。
3.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和配套机制,细化执行标准,规范公开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
4.完善信息发布。我局将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进行定期培训,加强队伍专业性,统筹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