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和职责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xjq.nc.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xjq.nc.gov.cn)
2.“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
3.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3700260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欣悦湖街道长坪路777号前进村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33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南昌市新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表》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以受理机构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的,受理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四)申请处理
1.在收到申请后,本部门将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部门将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申请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在答复期限内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应说明理由。本部门将对申请理由进行审查,不合理的将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