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石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镇依据相关法律和职责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石岗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aintpaulhem.com)或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xjq.nc.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镇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开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务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保险、政府投资项目。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我镇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我镇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我镇网上公开的信息,如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将长期留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镇党政办查阅。

属于我镇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我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石岗镇党政办

办公地址:石岗镇石岗街赛银路100

联系电话:0791-83221234

传真号码:0791-83220952

邮政编码:330106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镇提出申请的,填写《石岗镇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我镇党政办领取,也可以在我镇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我镇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镇党政办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附:《石岗镇信息公开申请表》

石岗镇信息公开申请表





姓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传 


电子信箱




法人或
其它
组织

名 




法人代表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身份

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 


电子信箱


传 


申请时间

     年 月 






所需信息

的名称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

的用途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 

电子邮件

传 

自行领取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