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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1-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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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3702579,传真:0791-837004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南昌市新建区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们不断完善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和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各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截至12月31日止,全区47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1747条,互动交流栏目(留言办理、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等)共收到网络用户留言571条,为市民咨询、建议、投诉提供了便捷的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办理,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3件,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65件,企业8件;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57件,其他方式申请16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以指定提供方式予以答复。受理依申请公开投诉0起,承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1件,被依法纠错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们完善了《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等系列文件,强化政策文件集中公开,在政府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政策文件库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们一是发挥好新建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主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栏目,进一步增加重点领域公开栏目设置,新增栏目包括政府采购、住房保障等。二是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作用。“新建发布”微信公众号设置了“新建之声”、“专题专栏”、“微互动”三个版块,及时发布我区重要政务活动、重大政策文件等。微信公众号“新建发布”共发布1800余条信息,阅读总量达300万余次;微博“南昌新建发布”共发布8900余条信息,阅读总量达850万余次,网友转、赞、评数达70000余条。三是在区档案馆、区文化馆设立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同时,新建区在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设置了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政府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们及时对政务公开分管区领导进行调整充实,年中对全区各部门、乡镇的办公室主任和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年发布季度考核结果4期,指导全区乡(镇)、区直部门及时整改问题100余个2021年,全社会评议活动有序开展,取得良好成效。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708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0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8

0

0

0

0

7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4

8

0

0

0

0

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5

8

0

0

0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有所提升,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与省、市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仍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抓好“重点”领域公开抓牢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阵地、主渠道的重点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把公众普遍关心、重点关注的信息予以公开,主动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二是抓好“专业”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新《条例》,推进新《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深入落实,要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推动各项政策、制度落实落细。三是抓好“品质”信息化转变。对标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高度融合,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推进一般公开向品质公开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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