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法职责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5.《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6.《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三、行政处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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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l864814-0703-2024-00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新建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