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等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7月17日,我单位批准“新建以琳口腔诊所”备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17日诊所备案信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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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负责人 |
备案编号 |
诊疗科目 |
地址 |
备案时间 |
1 |
新建以琳口腔诊所 |
张梦 |
闫永莉 |
MADK598E-636012217D2202 |
口腔科 |
南昌市新建区明矾路莱卡小镇二期东12栋204号店面 |
2024年7月17日 |
南昌市新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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