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索引号: d130143--2024-012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新建区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24-07-0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 浏览量:
  • 字体【      】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切实规范我区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4〕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南昌市新建区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执行招生计划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或编班。

2.坚持“公民同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3.坚持“唯一志愿”。每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适龄儿童只能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确认就读民办学校且被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录取资格。

三、工作安排

1.核定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区教体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进行统一招生,不得随意调整、突破招生计划。有小学和初中年级的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要优先保障本校毕业生就读,在未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时,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小学毕业生。在安排本校小学毕业生后,仍有空余招生计划的,可招收本区小学毕业生(含本区户口学生)。

2.明确优先录取。民办学校可利用普通招生计划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相关工作按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3.公布招生简章。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广告(简章)前,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广告(简章)应包括学校的办学情况、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报名方式、招生程序、监督电话、校园开放安排、收费项目及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预约和报名等,不收取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挂钩)等,并应明确学校的民办性质。

4.规范报名录取。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实行网上报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应按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登录“入学平台”注册信息并填报志愿,符合我区民办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招生条件的双(多)胞胎学生,可以选择以捆绑报名方式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志愿填报,信息一经确定,不得修改。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登记入学,并随机编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同时进行电脑随机编班。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录取本校小学毕业生。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放弃录取,该空余学位自动核减,不再补录。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符合公办学校招生录取政策的,也将统一按照统筹类别生源认定,不再根据学区学校派位。

四、有关要求

1.民办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行为;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关联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和分班的参考或依据;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违规学校,将依照《南昌市中小学校违规招生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或变相组织小学毕业生进行小升初选拔性测试;坚决禁止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组织预报名、联合招生;严肃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学籍管理,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到校报到、就读、申报学籍。严禁招收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且不得为其申报学籍。严禁出现空挂学籍、招收无学籍学生,一经核实,将按照不低于查实学生数量1.2倍的比例,常态化压减学校招生规模。

附件:2024年新建区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计划数

南昌市新建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2024新建区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小计

小学

初中

备注

洪才学校

145

45

100

莱卡恒昇学校

233

83

150

核减7人

竞秀学校

85

85

核减5人

宏大文昌学校

90

45

45

神舟学校

300

300

新民外语学校

50

50

正大学校

50

50

南昌凌云学校

82

42

40

合计

1035

300

73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