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切实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经区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遵循“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原则,紧扣权利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2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区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试点领域标准指引。严格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等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结合我区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实现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区情实际和领域特点。
1-2.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3.义务教育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4.户籍管理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5-6.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8.财政预决算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9-10.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1-12.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分局)。
13.生态环境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4-17.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8.城市综合执法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9.涉农补贴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0.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
21.卫生健康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22-23.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24.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5.税收管理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6.扶贫领域(牵头责任单位:区扶贫服务中心)。
(二)建立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打造区级创新栏目。将我区特色亮点工作与政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于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的标准指引制定,编制清单目录。(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直部门)。
(三)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要加强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整合利用等方面的平台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便于公众查询。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区政府、乡镇以及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委宣传部)。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借助区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政府、区直部门)
(五)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建立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转办等处置回应工作制度。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对上级部门下发的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涉事地方和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置,按时反馈回应情况。对涉及多个乡镇、多个部门的负面舆情,区委宣传部要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研究确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发声、及时回应。(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乡镇政府、区直部门)
(六)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完善政策宣传解读机制,通过专家解读、部门解读、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政策进行宣传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七)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推进决策科学、民主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乡镇政府)。建立决策公众参与人员信息库,吸纳一批有权威性、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专家和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和部门重要会议、参与决策过程(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推行政府开放日活动,定期组织代表委员会和企业家等团体到政府参观指导,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
(八)开展“十县百乡”创建申报。大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区域示范创建申报,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好的经验、树立新样板。预计2020年年底之前完成第一批1-2个乡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九)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依托新建区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平台,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根据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写标准,进一步规范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准确,并通过新建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全面公开。通过不断拓展“赣服通”服务功能,提升群众网上办事的知晓度,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和群众的信息反馈和互动交流。进一步完善线下办事公开制度,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丰富线下公开形式,在大厅窗口、电子屏公开办事指南,并在自助服务区智能设备上提供办事指南等信息查阅。推行、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十)将政务公开的触角延伸到村居。综合利用镇、村和社区公开栏、LED显示屏、面对面等线下方式宣传政务信息,提升群众知晓率。乡镇政府指导支持村(居)委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建立完善村(居)委会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其他副区长为副组长的新建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区政府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每年召开1-2次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听取和研究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完善相应组织体系,以目标为导向,全力以赴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同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任务高质量完成。要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宣传、网站、融媒体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经费保障,确保政务公开稳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区域示范创建、政务公开宣传片等软硬件所需资金投入。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科室,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落实AB岗,保证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要加大组织培训力度,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学习,不断增强公开人员法治思维和公开理念,提升政策把握和理论业务水平。不定期到一线开展指导及座谈,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邀请省、市专家来我区指导工作,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地区学习,促进公开领域人员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三)加强考核督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政务公开的核心工作。区政府办要发挥牵头引领作用,统筹抓好全区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调度,强化督查推进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促进责任落实和目标完成。区相关业务部门要按照“两化”实施方案要求,科学指导乡镇、村(居)工作落实与业务公开,保证政务公开与部门公开的衔接融合。区政府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工作不力的作出相应处理,确保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始终走在省市前列。
附件:1.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责任分工
2.新建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3.新建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2020年7月3日
附件1
26个试点领域公开事项和标准目录编制
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
具体领域 |
牵头责任单位 |
备注 |
1-2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区发改委 |
|
3 |
义务教育领域 |
区教体局 |
|
4 |
户籍管理领域 |
区公安分局 |
|
5-6 |
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 |
区民政局 |
|
7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区司法局 |
|
8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区财政局 |
|
9-10 |
就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 |
区人社局 |
|
11-12 |
城乡规划领域、征地补偿领域 |
区自然资源分局 |
|
13 |
生态环境领域 |
区生态环境局 |
|
14-17 |
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 |
区住建局 |
|
18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区城管局 |
|
19 |
涉农补贴领域 |
区农业农村局 |
|
20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区文广新旅局 |
|
21 |
卫生健康领域 |
区卫健委 |
|
22-23 |
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 |
区应急管理局 |
|
24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区市场监管局 |
|
25 |
税收管理领域 |
区税务局 |
|
26 |
扶贫领域 |
区扶贫服务中心 |
|
附件2
新建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唐艳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饶雪宇 区政府副区长
宗晓武 区政府副区长
万里晴 区政府副区长
陈文辉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 冰 区政府办主任
周春林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彭仁华 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杜玉琴 区人社局局长
陈晓辉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邓海涛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周长华 区公安分局政委
熊珊阳 区民政局局长
朱小亮 区司法局局长
毛演斌 区住建局局长
聂 庸 区城管局局长
孙功文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郭光楣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万 勇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国伟 区财政局局长
唐绍胜 区税务局局长
邹平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建新 区教体局局长
陶学亮 区卫健委党委书记
魏红红 区文广新旅局局长
杨 峰 区扶贫服务中心党组书记
熊和平 新建经济开发区常务副书记
段平亮 璜溪管理处主任
廖忠明 松湖镇镇长
邹步晖 石岗镇镇长
黄晓辉 流湖镇党委书记
程 超 厚田乡乡长
刘 兵 西山镇镇长
刘开烦 石埠镇镇长
肖芳东 望城镇镇长
吴凡聪 长堎镇镇长
闵尊庆 乐化镇镇长
徐小虹 樵舍镇镇长
陈其亮 溪霞镇镇长
刘琴峰 象山镇镇长
涂传仁 金桥乡乡长
龚若川 大塘坪乡乡长
熊 辉 铁河乡党委书记
陈德才 昌邑乡乡长
章元良 联圩镇镇长
夏祖冠 南矶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杨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彭仁华、万常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3
新建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制定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直部门、各乡镇政府 |
2020年8月底 |
2 |
编制本级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直部门 |
2020年10月底 |
3 |
编制乡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 |
2020年10月底 |
4 |
优化编制我区特色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全面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 |
2020年11月底 |
5 |
设立区级政务公开专区 |
区发改委信息中心 |
2020年12月底 |
6 |
完成第一批1-2个乡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乡镇政府 |
2020年12月底 |
7 |
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 |
2020年12月底
|
8 |
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政府网站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
区发改委信息中心 |
2020年12月底 |
9 |
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单位拓展政务公开专区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
2021年4月底 |
10 |
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 |
区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
2021年6月底 |
11 |
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 |
区发改委信息中心 |
2021年6月底 |
12 |
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建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 |
2021年12月底 |
13 |
建立完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探索完善公开渠道 |
各乡镇政府 |
2021年12月底 |
14 |
健全完善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
各乡镇政府、 区直部门 |
2022年7月底 |
15 |
系统梳理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直部门、各乡镇政府 |
2022年8月底 |
16 |
编制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直部门 |
2022年9月底 |
17 |
建立其他领域县、乡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并统一公开 |
区政府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区直部门、各乡镇政府 |
2022年10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