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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9-10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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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0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97

 

 

2020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全面推进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一、持续推进“五公开”,构筑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决策公开。要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要建立健全企业家涉及政策制定机制,出台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相关听证会。要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二)强化管理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监督。全区各乡(镇)、部门的办公室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单位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三)强化执行公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公众端)”等平台规范发布监管信息,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区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信用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具备行政执法职能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服务公开。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平台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链办”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

(五)强化结果公开。定期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及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贯彻“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解读回应

(一)贯彻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区投促中心、区财政局等)

(二)贯彻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相关政策信息。紧紧围绕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增强发展新动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尤其要加大为企业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等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到社保、低保、失业、养老和特困人员身上。(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投促中心、区民政局、区扶贫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

三、强化应急信息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处置

(一)及时准确发布新冠疫情信息。坚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好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融媒体,全方位解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举措。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特别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确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

(二)加强突发公开事件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法定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具体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用。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应急管理局、区卫健委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健全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舆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省、市、县(区)主流媒体的沟通。对省、市、区转办交办的政务舆情、涉及群众切实利益且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务舆情等,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处置、有效回应。(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等区政府各部门)

四、推进公开标准规范,贯彻新修订条例

(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要深入贯彻《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新建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新府办发〔202047号),仔细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在20208月底前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在202010月底前编制汇总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在202011月底前建立我区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试点乡(镇)要积极配合开展“十县百乡”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建活动。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职责业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协调配合和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行政业务职能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加快县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39号)文件精神,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要加快我区政府门户网站向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平台迁移整合,力争在202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融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完成集约化的县区级政府网站须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三)全面优化提升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区司法局要在2020年底前集中统一对外公开现行有效规章,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系统梳理本机关制发、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要根据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

(四)深化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校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医保监管、疫苗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以政务公开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五河两岸一湖一江”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省级战略部署的实施,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扶贫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等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五)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在政府网站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专栏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部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函〔20201号)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七)贯彻政务公开新常态新要求。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务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202012月底前,应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八)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对接市直有关职能部门,着手研究制定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加快构建有特色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体系。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国资公司、区供电公司等区直有关单位)

(九)全面系统规范性对接考核评估。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时代政务公开的职责定位和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予以调整完善。针对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定期巡查通报以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内容,要第一时间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总结上报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五、强化组织保障措施,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一)明确领导责任。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履行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政务公开的制度设计和有关问题,部署推进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管委会)办公室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各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落实AB岗,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

(三)强化业务培训。各乡(镇)政府、新建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发改委信息中心要加大政府网站培训力度,每年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科学制定政务公开培训计划、改进培训方式,系统、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人武部。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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