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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7-01 09:25
  • 来源: 新建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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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府办发〔2024〕30号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4年新建区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4年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6月30日           

2024年南昌市新建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深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扩大有效需求、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一枢纽四中心”建设、市制造业“8810”行动计划、区制造业“3315”行动计划、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实干奋进、全员招商”行动、“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政数局、区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数字政府”建设、企业群众办事“一网进”和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加强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实现惠企政策“快享直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保障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社会民生领域。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和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和“5+2 就业之家”建设相关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4+3”市级重点校建项目、普惠性幼儿园扩容、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等信息公开。有序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政府网站+政务新 媒体+政务公开专区+公示栏”四维联动公开模式,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征收过程和信息阳光透明。规范公开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宣传实效。重点围绕2024年新建区政府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定期公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基金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做好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围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强化结果公开。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区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统筹领导和监督保障,确保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保障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四)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联动。探索建立重大政策集成式发布专题专栏,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政策的一口归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政策获取方式。围绕国家、省、市、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区政府办公室要引导各单位着重加强经验总结和选题策划,积极主动报送《江西·政能亮》选题。(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31号)要求,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重大政策解读率达100%。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出现简单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现象。完善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全周期规范化、多样化、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落实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确保群众对政策好接受、广知晓、会应用。(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创新重大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推动网站功能升级,实现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关联。充分发挥政策解读专员职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探索运用线上直播和情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加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组织政策宣讲团进企业、园区、社区开展专场政策解读活动,实现政策定向精准推送。重大政策出台后,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讲解读。(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政策落实结果评价。选择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部分领域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探索建立 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分析、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并以此作为调整、修正、延续或者终止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民互动交流举措,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八)重大政策措施事前主动听取意见。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或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社会公众代表、相关企业和行 业协会意见,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领导信箱、网上咨询、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意见征集工作。尤其是人民群众关 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列席决策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避免公众参与走形式、走过场。(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全程参与。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科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源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街道要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将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参观调研、现场讲解、观摩体验、座谈交流、列席会议、社会评议等多种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场答疑解惑、回应关切。(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政务舆情风险处置。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提 高政务舆情处置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尤其是针对经 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二)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分级报备、“政府网站找错”等日常工作。依托新建区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完善优化功能服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参照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模式,鼓励乡(镇)、街道主动试点。各乡(镇)、街道要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下资源,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一站式”政策咨询、政府公报赠阅等服务。(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学习南昌市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成果,着力做好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申报工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4号)文件要求,重点从基层决策开放参与、政策举措落实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农村社区事务公开等方面,打造新建区的政务公开样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行业信息发布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依法规范 做实主动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内容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发布内容的审核责任,规范发布流程,严格采集、编辑、报送、审核、传递、发布等环节程序,防止表述错误和技术故障。坚持“先审后发”和“ 一事一审”,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 流程。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主动征求法律顾问,严格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聚焦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公开申请量大、专业性强的领域,促进规范办理、按时答复。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复议诉讼案件的总结通报机制,切实发挥复议诉讼案例的提醒警示作用。(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工作考评和业务培训。从实际工作情况出发,不断优化调整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树立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导向。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素养。继续加强全区统一培训,围绕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专项工作,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区政数局要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全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综合运用网络巡查、材料分析、设备监测、软件测试等人工和技术手段,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评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同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和约谈。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工作落实和跟踪推进。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逐项推动落实,并将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推进。(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南昌市新建区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聚焦政府中心工作。

加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扩大有效需求、壮大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区发改委、区科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重点公开“一枢纽四中心”建设、“8810”行动计划、先进制造业集群梯次建设行动、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产业创新能力升级行动、“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等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

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科工信局、区发改委、区政数局、区商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2.聚焦优化营商环境。

围绕“数字政府”建设、企业群众办事“一网进”和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政策措施,加强相关信息主动公开,实现惠企政策“快享直达”。

区发改委、区政数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保障市场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3.聚焦社会民生领域。

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和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和“5+2就业之家”建设相关信息。

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月底前

持续推进

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4+3”市级重点学校建设项目、普惠性幼儿园扩容、乡村小规模学校撤并等信息公开。

区教体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月底前

持续推进

有序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公示栏”四维联动公开模式,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征收过程和信息阳光透明。

区资源规划分局、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

持续推进

规范公开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宣传实效。

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

持续推进

重点围绕2024年新建区政府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定期公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项目

完成时限

及时更新

做好医疗保障领域涉民生事项的公开,加大打击欺诈骗保行动宣传力度,持续推动基金监管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区医保局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做好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检查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保障群众知情权。

区卫健委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做好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围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强化结果公开。

区民政局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加快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区级有关主管部门的统筹领导和监督保障,确保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等公共企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强化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推动政策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4.加强重大政策宣传联动。

探索建立重大政策集成式发布专题专栏,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政策的一口归集,为企业、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政策获取方式。

区政数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围绕国家、省、市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着重加强经验总结和选题策划,积极主动报送《江西·政能亮》选题。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5.提高重大政策解读质量。

严格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政策性文件解读制度的通知》(洪府办发〔2024〕31号)要求,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将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重大政策解读率达100%。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聚焦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关键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开展实质性解读,避免出现简单摘抄原文、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现象。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完善重大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全周期规范化、多样化、精细化解读,做好政策落实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确保群众对政策好接受、广知晓、会应用。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6.创新重大政策解读方式。

通过图片、视频、互动直播、简明问答、现场宣讲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推动网站功能升级,实现政策文件发布界面与“一网通办”高频办事事项关联。

区政数局和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月底前

持续推进

充分发挥政策解读专员职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探索运用线上直播和情景式解读等多种形式,加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组织政策宣讲团进企业、园区、社区开展专场政策解读活动,实现政策定向精准推送。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重大政策出台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应出席新闻发布会进行宣讲解读。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7.加强重大政策落实结果评价。

选择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部分领域开展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探索建立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评价机制。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分析、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并以此作为调整、修正、延续或者终止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优化政民互动交流举措,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

8.重大政策措施事前主动听取意见。

制定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或涉企政策,应当及时听取社会公众代表、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领导信箱、网上咨询、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意见征集工作。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列席决策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进行解释说明,避免公众参与走形式、走过场。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9.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全程参与。

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科学合理确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源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提高基层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水平,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服务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及执行的必经程序,将本地群众特别是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决策方案论证的重要内容,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及时更新

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0.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参观调研、现场讲解、观摩体验、座谈交流、列席会议、社会评议等多种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现场答疑解惑、回应关切。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11.强化政务舆情风险处置。

按照“谁主管谁回应、谁处置谁回应”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尤其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敢于直面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2.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合理设置专题专栏,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优化服务互动功能。

区政数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月底前

持续推进

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互联网协议第6版升级改造、政府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分级报备、“政府网站找错”等日常工作。

区政数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月底前

持续推进

依托新建区政务公开专区,不断完善优化功能服务,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参照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模式,鼓励乡(镇)、街道主动试点。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数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6月底前

持续推进

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下资源,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一站式”政策咨询、政府公报赠阅等服务。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数局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13.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充分学习南昌市第一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着力做好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申报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月底前

持续推进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3〕4号)文件要求,重点从基层决策开放参与、政策举措落实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农村社区事务公开等方面,打造新建区的政务公开样板。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月底前

持续推进

14.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行业信息发布制度。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分领域、分层级确定法定公开事项,依法规范做实主动公开。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加强内容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开发布内容的审核责任,规范发布流程,严格采集、编辑、报送、审核、传递、发布等环节程序,防止表述错误和技术故障。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坚持“先审后发”和“一事一审”,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5.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各项流程。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月底前

持续推进

完善法律顾问参与机制,对于疑难复杂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动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严格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月底前

持续推进

聚焦征地拆迁、物业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公开申请量大、专业性强的领域,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项督导,促进规范办理、按时答复。

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和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5月底前

持续推进

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复议诉讼案件的总结通报机制,切实发挥复议诉讼案例的提醒警示作用。

区司法局

6月底前

持续推进

16.加强工作考评和业务培训。

从实际工作情况出发,不断优化调整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树立政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导向。

区政府办公室

持续推进

将政务公开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素养。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继续加强全区统一培训,围绕依申请办理、政策解读等专项工作,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17.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工作指导,综合运用网络巡查、材料分析、设备监测、软件测试等人工和技术手段,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评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数局

持续推进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和约谈。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18.加强工作落实和跟踪推进。

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细化任务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时限,逐项推动落实,并将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予以公开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

持续推进

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推进。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常委会办,区政协办,区纪委监委办,区人武部。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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