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外公办好了援助申请。”受援人罗某家属敖先生激动地对前来上门服务的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说道。
罗某80多岁,家住长堎镇,今年4月被他人砍伤住院,因发案时对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罗某无法获得医药费及相关赔偿,便希望能得到法律援助,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7月19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罗某家属申请材料,在审批通过后,中心工作人员考虑到罗某年纪较大,伤愈不久、出行不便,为维护罗某合法权益,方便办理各项手续,决定为他提供上门服务。
次日一早,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带着“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来到罗某家小区门口,与罗某及其家属面对面交流,就诉讼过程答疑解惑,引导他们审阅相关材料,按手印确认,顺利办好援助申请。
“之后一周,法律援助律师会把诉讼书起草完成,我们工作人员和律师会再次前往当事人居住地,把诉讼书和相关文件材料送到受援人手上,不需要他和他的家属再多来一趟。”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涂序万对记者说。
近年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出便民惠民举措,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打通法律援助服务“最后一公里”,还通过畅通申请流程,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确保群众得到及时、有力、高效的法律援助,提升法律援助的质效和社会满意度。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区司法局将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常态化上门援助服务,组织辖区律师受理援助案件,在全区各社区、乡镇、企业、学校持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加强网络申请平台推广,完善法律援助中心和百姓的联系渠道,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区司法局局长刘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