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营商环境,激发行业发展活力,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新建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检查人员通过查阅维修企业有关的备案资料、维修台账、票据、凭证等相关资料以及询问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等方式,认真检查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是否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机动车维修服务、是否建立维修档案等情况,同时,检查组对维修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固废处理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企业进行了反馈,共下达“汽修行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维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与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以320国道、石埠治超站检测点为重点,增设执法行动队,实行错峰勤务,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易飘洒物、不加盖防漏篷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使用拼装报废车辆、擅自加装货厢栏板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货车排放黑烟、逾期未检验、尾气检测,对尾气检测超标的车辆进行督促整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和加大对违法车辆的打击力度,打好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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