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建设让人民满意的“美丽宜居、整洁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为依托,以管理创新、文明创建为抓手,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行动,改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环境质量、文明形象和综合实力,进一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依照《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关于解决新建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第三方评测经费的请示》(新创文办文〔2021〕7号)和《关于调整〈2021年南昌市新建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调度工作机制(试行)等〉的通知》文件精神,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设立了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项目(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经费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为改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环境质量、文明形象和综合实力,进一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拟开展每季度1次区文明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拨付乡镇文明实践工作经费个数不少于9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次数不少于1次。
3.项目组织实施
该项目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按照经单位审核无误后的项目资金测算依据及项目主要实施计划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由区财政局负责审批下达项目所需经费,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及管理。
4.资金投入及使用
本项目预算安排总额为14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额为102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区本级财政拨款。截至2022年12月底,该项目实际使用资金总额353万元,预算总体执行率34.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开展每季度1次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测评,拨付乡镇文明实践工作经费个数不少于9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次数不少于1次,项目的实施主要为改善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环境质量、文明形象和综合实力,进一步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2.项目阶段性目标
该项目的2022年度绩效目标与总体目标基本一致,主要为展每季度1次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测评,拨付乡镇文明实践工作经费个数不少于9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次数不少于1次。项目阶段性目标详见附件1产出及效益指标设置的三级指标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目的是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精神,对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围绕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四方面开展评价工作,综合反映项目支出成效,梳理项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强化项目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及范围为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项目,该项目的预算资金为143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组织实施本次绩效评价。
(2)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该项目财政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的投入与过程管理。
(3)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尽量减少项目实施单位工作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材料,并在与项目实施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 号)有关要求设置,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满分为100分。
(1)决策:分值20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及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分值20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以及制度执行有效性等内容。
(3)产出:分值30分,用于考察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内容。
(4)效益:分值30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等内容。
3.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将通过文件资料研读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定性评价;通过基础数据统计分析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定量评价。本次绩效评价使用(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具体的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法
通过对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管理资料、项目业务资料等相关资料进行研究、比较、分析,提取重要信息,将项目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
(2)案卷研究法
对于项目立项资料、合同文件、资金支出程序文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分析,提取重要信息,为项目评价提供支撑依据
(3)因素分析法
在评价过程中,通过综合分析项目相关资料,挖掘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科学评判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出相关建议。
4.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本次绩效目标的年度指标值设置参考了以下几种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按照预先制定的资金使用计划、预算批复情况及资金支出管理制度等作为本次部分产出指标的评价标准。
(2)历史标准。参照该项目以往年度数据,遵循绩效改进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结合趋势分析,确定本次部分产出及效益的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建评价小组,全程负责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内容并完成各项评价任务。
(2)资料收集。评价小组在明确项目文件具体要求的基础上,确定项目评价重点、评价方式和评价内容。在对项目实施文件等资料充分收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初步设置。
2.组织实施阶段
在前期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价小组结合查阅的相关资料,进一步梳理项目实施产生的绩效,并深入挖掘项目存在的问题,对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项目评价评分表。
3.评价总结阶段
(1)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综合前期收集项目资料的情况,评价小组对项目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并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相关要求撰写了评价报告。
(2)资料整理归档。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小组将绩效评价过程中所涉及的材料,及时收集和整理,并归档备查。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本次评价在项目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小组依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该项目综合评价分数为94.47分,评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详见附件。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一是项目立项方面:该项目是依据《关于解决新建区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大三房评测经费的请示》(新创文办文〔2021〕7号)和《关于调整〈2021年南昌市新建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调度工作机制(试行)等〉的通知》相关要求立项实施的,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且该项目依照了一般项目立项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交项目申报表,经区财政局及同级人大审批后,最终按照批复文件下达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完整。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8分,实际得分8分。
二是绩效目标方面:该项目在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里填报了项目预算资金和绩效目标信息,绩效目标设置情况与实际工作内容基本相符,项目预期产出及效益与正常的业绩水平相适应,设定的绩效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基本匹配;且该项目根据2022年度项目实施内容,设置了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指标设置较为全面,但部分指标与指标定义存在不符,数量指标中“无牌电动车整治情况覆盖率”“遮阳伞整治率”应为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提高人民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设置过于冗长,指标清晰度及细化、量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8分,实际得分6分。
三是资金投入方面:本项目根据预算编制依据、预算资金总额度及资金用途进行了预算编制,预算资金安排严格按照区级政府下达批复文件要求执行,资金投入分解较为细化,与项目实施内容基本匹配;且该项目的资金分配过程主要参考了往年项目支出标准及项目业务实施办法等文件,项目资金分配内容较为细化,资金分配过程合理,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4分,实际得分4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方面:本项目预算批复资金1430万元,实际落实到该项目的预算资金额为1020万元,资金到位率71.33%,截至2022年底,项目实际支出35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4.61%;该项目资金使用依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且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资金使用合规性较好,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7分,实际得分4.47分。
二是组织实施方面:业务管理层面,单位具有《关于调整〈2021年南昌市新建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调度工作机制(试行)等〉的通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工作制度》和《关于印发〈新建区“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暨新建区城市综合管理“三令制”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项目具体实施要求。财务管理方面,单位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基本能够按照前述文件开展工作,制度执行落实较为有效,但核查过程中,因存在项目立项批复相关档案资料遗失情况,单位档案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13分,实际得分1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是产出数量方面:
根据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业务开展资料,2022年度开展每季度1次区文明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全年共4次督查考核;拨付乡镇文明实践工作经费个数不少于9个,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次数不少于1次。综上,该部分设定分值9分,实际得分9分。
二是产出质量方面:
根据新建区4个季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报告资料显示,乡镇组、社区组及城中村组的督查考核成绩均达60分以上,督查考核通过率达100%。
根据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业务开展资料,已准确拨付石岗镇、松湖镇等9个乡镇文明创建工作请示经费,拨付经费对象准确率达100%。
根据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业务开展资料,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累计整治出店经营1000余处,乱堆乱放2100余处,清理垃圾广告8000余平方米,清理垃圾杂物1620余吨,解决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累计清理无牌电动车2851辆,整治非机动车违法6783起,集中力量解决不按道行驶、随意变道、乱闯红灯、乱停乱放等问题,营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持续推进网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不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城乡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该部分设定分值9分,实际得分9分。
三是产出时效方面
根据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业务开展资料,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该部分设定分值6分,实际得分6分。
四是产出成本方面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预算批复资金143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为1020万元,经查看单位总账及支出明细账,单位实际项目支出353万元,故项目成本预算控制率未超100%。该部分设定分值6分,实际得分6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方面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聚焦“七项”重点整治,围绕“共享单位整治、文明交通治理、空中管线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广告整治、公益广告整治、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等7项工作,组织开展切实有效的整治提升行动,力争通过集中整治,全力解决好文明创建的“老大难”问题,有效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环境质量。该部分设定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二是可持续效益方面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重点组织推进了“3+7专项行动”,高标准打造了42个示范性文明实践所、站,紧盯60条背街小巷和所有开放式小区的整治工作,不断推进文明实践阵地建设提档升级,有效促进了文明城市建设。该部分设定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三是满意度方面
本次项目满意度的调查对象为辖区群众,根据最终调查问卷统计结果显示,辖区群众对该项目满意度水平较高,该部分设定分值10分,实际得分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绩效管理意识有所不足,对绩效理解不够深刻,部分指标与指标定义存在不符,数量指标中“无牌电动车整治情况覆盖率”“遮阳伞整治率”应为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提高人民居住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设置过于冗长,指标清晰度及细化、量化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且因财政系统升级导致该项目资金未及时在年底前进行结算,故该项目预算执行率有所不足。
六、有关建议
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应将通过举办绩效培训等方式,加强项目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设置研究,提高系统填报人员的绩效知识储备水平,明确项目各指标含义,加强指标衔接,设定预算资金总额时应参考文明创建工作相关历史数据及计划标准等,对财政资金进行科学预算编制,同时在实施绩效监控时,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后续的预算支出情况做出预判,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调减项目预算,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质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2023年3月21日
部门评价评分表 |
|||||||||
项目名称 |
第三方测评经费、创建工作专项经费、创建考核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
项目实施单位 |
南昌市新建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吴广根 |
联系电话 |
138 0705 9706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
||||||||
计划投资额(万元) |
143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1020 |
实际使用状况(万元) |
353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
||||
市县财政 |
1430 |
市县财政 |
1020 |
|
|
||||
其他 |
|
其他 |
|
|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参考)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决策 |
40 |
项目立项 |
8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4 |
4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4 |
4 |
|||||||
绩效目标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2 |
|||||||
资金投入 |
4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2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2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7 |
资金到位率 |
2 |
1.43 |
||||
预算执行率 |
3 |
1.0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2 |
2 |
|||||||
组织实施 |
1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7 |
7 |
|||||
管理执行有效性 |
6 |
5 |
|||||||
产出 |
60 |
产出数量 |
9 |
开展每季度1次区文明创建工作督查考核 |
3 |
3 |
|||
拨付乡镇文明实践工作经费个数 |
3 |
3 |
|||||||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次数 |
3 |
3 |
|||||||
产出质量 |
9 |
督查考核通过率 |
3 |
3 |
|||||
拨付经费对象准确率 |
3 |
3 |
|||||||
城乡环境提升率 |
3 |
3 |
|||||||
产出时效 |
6 |
各项工作完成时间 |
6 |
6 |
|||||
产出成本 |
6 |
项目成本控制率 |
6 |
6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10 |
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环境质量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10 |
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
10 |
10 |
|||||
满意度 |
10 |
辖区群众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4.47 |
|||
评价等次 |
优√ 良¨ 中¨ 差¨ |
||||||||
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