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绩﹝2022﹞1号)文件要求,各主管部门要将非涉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支出部门评价报告于 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由于2021年12月原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和原南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机构调整,成立南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故而本次公开包括原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和原南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两个单位的内容。现将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原市大数据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原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原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