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政务数据流通交易行为,加快政务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按照《南昌市政务数据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现公开征集南昌市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权主体。
一、征集目标和范围
按照“一场景一产品一方案一审核”的原则,在实体企业融资服务领域征集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权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未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二)具有明确的数据安全组织架构,已建立数据安全等相关制度。
(三)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含以上)、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实践经验。
(四)近3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近3年内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
三、产品设计要求
(一)具备经营价值。数据产品应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性,符合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
(二)实施路径清晰。数据产品应目标清晰,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可行。经营权主体应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机制,确保数据产品的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确保数据安全。政务数据坚持“数据应用最小必要”原则,相关数据的存储、请求、获取、处理和输出接受南昌市数字科学研究中心全流程监管和记录。
四、征集时间
自本征集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9日24时。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意向申请单位在通告时间内向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简称“市政数局”)提交申请,包括提交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权主体申请表、政务数据产品经营实施方案、近一年的第三方审计报告、安全风险自评报告、数据安全承诺书等相关材料(详见《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权申请材料清单》)。电子版发至邮箱nczsjsjjs@nc.gov.cn,纸质版线下提交至市政数局数据制度建设科(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南昌市民中心圆楼五楼520室)。
(二)专家论证
市政数局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论证会,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系统演示(自行准备演示设备)。专家对申请单位的资质实力进行综合评审,对数据产品经营价值、系统架构、实施路径、数据安全等进行研讨,选择综合评分最高的一家单位作为拟授权主体,出具论证评审意见。
(三)结果公开
市政数局向社会公开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权主体相关信息。
(四)协议签订
市政数局向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权主体颁发书面授权证书并签订协议,协议中明确政务数据产品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经营方式、法律责任等,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单位应当保证其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知识产权),如因此造成他人损失,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申报单位如需就申报材料中相关信息内容控制知晓范围等相关事宜,请在申报时备注予以明确。
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791-83880119,18627596742。
附件:政务数据产品经营权申请材料清单
南昌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