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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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信访、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拟订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政策、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推进全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四)基金监督管理科。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全市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统计工作。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A座16楼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单位负责人:郭宇            联系方式:0791-88531650

 局属单位:

1、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筹集和支付医疗保险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单位负责人:万晓霞     联系方式:0791-83983712


2、市医疗保障基金监测中心。其主要职责为:根据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提供医药服务行为和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情况进行监测;承担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A座8楼

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单位负责人:龚厚玲     联系方式:0791-866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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