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是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为全市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验收现场评定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局机关对消防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事务性工作等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推动和提高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信息化水平。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动态监管,落实应用建设工程消防智慧审验管理系统,着力提升中心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聚焦主责主业,规范开展消防验收和行政执法工作。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开展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与抽查工作,同时常态化靠前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另一方面,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标准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0人,内设科室4个,包括办公室、技术室、查验一科、查验二科,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包括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二部分 南昌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32.12万元,此单位是新增单位,2023年是此单位第一次编制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1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32.12万元,此单位是新增单位,2023年是此单位第一次编制预算。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1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9.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3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9.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7万元;资本性支出26.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2.12万元,此单位是新增单位,2023年是此单位第一次编制预算。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4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26.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本单位是新成立的单位,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和大型设备为0。
(九)项目绩效情况
市建设工程消防事务中心是新增单位,2023年是此单位第一次编制预算,无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