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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20 16:08:00来源:浏览量:字体:

   

第一部分南昌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于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南昌市范围内建设各方主体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开展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

(三)负责南昌市城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老旧社区改造工程、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除外)

(四)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等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质量监督室,安全监督室,市场监督室,执法监督室。9个大队,分别为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东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云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山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红谷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大队、市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大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24 人,其中在职人员124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3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407.6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17.15 万元,较2021年减少129.22万元,下降2.84 %;本年收入合计3890.51万元,较2021年减少25.14万元,下降0.64 %,主要原因是:2021年有其他收入560万元,2022年其他收入为0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3890.51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4407.6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3996.99 万元,较2021年减少22.74万元,下降0.56 %,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 410.67万元,较2021年减少106.48万元,下降20.59 %,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2021年绩效奖结余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37.99万元,占88.52 %;项目支出459万元,占11.48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13.69万元,决算数为 3890.5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41.62 万元,决算数为16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3.73 %,主要原因是:社保年度调基导致决算数增加。

(二)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7.87万元,决算数为348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6%,主要原因是:补发人员2021年绩效奖。2022年新单位成立之初,搬家、网络迁移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增加了日常工作经费。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2万元,决算数为2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1.5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831.6万元,较2021年增加880.89  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是:2022年补发了2021年未发放的绩效奖,导致工资福利较大幅度增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11.39万元,较2021年增加229.11万元,增长125.69 %,主要原因是:新单位成立之初为完善办公设备、增加办公设施导致日常开支有所增加,主要表现为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工会经费等日常费用的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1.71万元,较2021年增加77.19万元,增长119.64 %,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2021年绩效奖。

(四)资本性支出46.81万元,较2021年增加46.81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原用于开展监督工作的部分车辆经多次维修后仍无法使用,2022年对无法继续使用的车辆进行报废后重新购置对应数量的车辆,以保证日常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9.17万元,决算数为69.1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4.02万元,增长175.0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原因为本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数与2021年决算数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  万元,原因为本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决算数与2021年决算数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69.17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46.81万元,决算数为46.81万元,较2021年增加46.8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监督车辆破旧已无法使用,监督工作任务繁重,在报废了无法使用的车辆后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2.36万元,决算数为22.3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2.79万元,下降11.0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28辆。决算数与全年预算数相等。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7.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7.6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5%,工程采购无,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我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业务工作,共计28辆。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5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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