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职能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调控政策,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负责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动态进行监测和分析。
(2)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组织监督县、区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管。
(3)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面积管理;负责全市房屋租赁、新建商品房销售、楼盘表管理、存量房转让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以及全市房产市场的统一管理。
(5)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商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新体系;负责拟订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6)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政府委托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规范运作的监督管理。
(7)负责全市重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督促、协调、推进工作;负责除交通、水利专业建设工程以外的市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桥梁、低洼危旧房、城中村改造、新城区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垃圾处理厂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协调督查上述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检查工程进度,根据上述工程进度做好资金调度;负责上述工程的预决算审核管理、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控制,依法依规对工程造价全过程实行监管。
(8)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行业建筑经济的统计工作;负责市场准入、建设监理管理工作;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的管理;负责建筑材料、设备使用许可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规划建设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房屋建设计划,并指导实施。
(9)负责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含列入市重点建设工程的项目);依法监管工程建设分包活动;负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和监督执法,受理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问题的投诉;负责对施工合同签订的监督、合同履行的管理、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咨询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市场准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地方性工程建设技术规定;负责监督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
(11)负责组织执行国家和省的工程建设统一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本地区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和定额;拟订本地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本地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本地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2)负责拟订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标准,参与研究统筹城乡发展建设规划;协助推进涉及建设领域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建设的相关工作;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协助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村镇建设标准,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建设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及成果的管理,组织推广建筑行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建设行业重大技术引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
(14)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工程评优工作;牵头做好人才住房保障方面的工作。
(15)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16)负责组织城市更新政策创新研究,拟订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中长期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城市更新项目标图建库工作。负责城市更新项目基础数据普查工作。统筹组织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更新项目的统筹实施、监督和考评。负责统筹城市更新政府安置房的筹集与分配等管理工作。
(17)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9)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相应的工作衔接机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落实;负责拟订房产交易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面积管理;负责建立、管理、维护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负责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产权与上市(回购)管理;负责房产交易服务窗口建设;负责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合同网签备案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所有房屋登记(含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负责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屋面积管理;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负责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
2、组织架构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有17个科,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审计科、住房保障科、开发管理科、征收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节能与科技科、村镇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建筑监管科(质量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重点工程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城市更新科。
3、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69名,工勤事业编制2名(工勤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一收一”)设局长1民,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含总工程师、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4、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22783.42万元,较上年增长3.00%,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占比100%。
其中:流动资产13208.34万元,较上年增长20.31%,占资产总额57.97%;固定资产8697.37万元,较上年增长1.80%, 占资产总额38.17%。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房地产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1)大力促销售;
(2)全力保交楼;
(3)着力强保障;
(4)稳妥谋划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项目;
2、城乡功能品质稳步提升
(1)深入实施“三位一体”系统更新行动;
(2)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3)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4)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5)有序推进完整社区建设;
3、建筑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做大产业体量;
(2)做好央企招引;
(3)加快绿色发展;
(4)狠抓质量安全;
(5)净化市场环境;
4、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1)大力开展“打通断头路、畅通微循环”攻坚专项行动;
(2)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3)抓好物业服务管理;
(4)严控既有建筑安全;
5、改革创新纵深推进
(1)加快机制创新;
(2)积极优化营商环境;
6、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1)高质量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
(2)全面推进旧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3)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加强干部平时考核和选育;
(5)开展模范机关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大力建设“四强”党支部,局属支部“三化六好”建设全部达标
(三)当年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2023年,市住建局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保持“自信、发奋、齐心”精神状态,牢牢把握“稳住、进好、调优”发展原则,对标“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全力推动南昌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2、促进房地产发展更加稳健,稳定市场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市场恢复信心,全力保障和满足居民购买优质房产的合理需求。
3、全面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监管。
4、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建筑施工行为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动态监管,加大安全宣传培训和事故处罚力度,严格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
5、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继续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6、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细化任务举措,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一系列预算绩效管理细则,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问效,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2、注重源头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目标
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前移绩效管理关口,明确部门新增项目和增幅超过20%的项目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并将评估结果运用到预算安排中,从源头上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3、强化评价监督,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持续拓展绩效评价深度和广度。全面开展项目支出、财政政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涵盖本部门全部支出。
4、强化结果运用,发挥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
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深化奖惩机制,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目标考核挂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跟踪问效,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5、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数
(1)收入总额为24972.0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总额为24972.06万元。
2.部门决算数
(1)收入总额为24401.82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支出总额为24401.82万元。
部门2023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7.7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一)履职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
(1)房产交易受理件数(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交易受理件数为30000件,实际完成房产交易受理件数37195件,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2)受监在建建筑工程项目(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监在建建筑工程项目为300个,实际完成受监在建建筑工程项目368个,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3)雕塑维护数量(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交易雕塑维护数量为192座,实际完成雕塑维护数量192座,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人次(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人次为94.34万人次,实际完成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人次113.92万人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5)公布和挂牌新的历史建筑数量(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和挂牌新的历史建筑数量为10个,实际完成公布和挂牌新的历史建筑数量10个,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6)召开南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观摩会(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南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观摩会2次,实际完成召开南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观摩会2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7)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次数(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次数为104次,实际完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次数104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8)信息安全巡查次数(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安全巡查次数为12次,实际完成信息安全巡查次数12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9)日常监督执法巡查次数(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以2023年工作任务为导向,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常监督执法巡查次数为3000次,实际完成日常监督执法巡查次数3916次,目标任务完成率100%。该指标得分2.5分。
2、产出质量
(1)房产交易办理流程合规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交易办理流程合规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2)重大危险源排查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危险源排查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3)雕塑维护质量合格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雕塑维护质量合格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4)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合规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流程合规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5)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平台(展示系统)完成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平台(展示系统)完成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宣传推广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宣传推广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7)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8)月均巡查中高漏洞个数(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月均巡查中高漏洞个数为5个。该指标得分2.5分。
(9)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3、产出时效
(1)房产交易办理时效性(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交易办理时效性为72小时。该指标得分2.5分。
(2)建筑质量安全隐患3-5日内整改到位(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质量安全隐患3-5日内整改到位均在3-5日。该指标得分2.5分。
(3)公积金提取业务按时办结率(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积金提取业务按时办结率为100%。该指标得分2.5分。
(4)立案90日内下达处罚决定书(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90日内下达处罚决定书均在90日内下达。该指标得分2.5分。
(5)任务完成时间2023年12月25日前(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任务完成时间均在2023年12月25日前。该指标得分2.5分。
4、产出成本
(1)部门支出成本(2.5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度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实际支出成本为24408.2万元。该指标得分2.44分。
(二)履职效果情况
1、社会效益
(1)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满足群众全城办,就近办需要(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满足群众全城办,就近办需要为100%。该指标得分3分。
(2)降低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降低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频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100%。该指标得分4分。
(3)雕塑文化宣传度提高率(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雕塑文化宣传度提高率为96%。该指标得分3.5分。
(4)公积金政策执行率(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公积金政策执行率为100%。该指标得分4分。
(5)群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提高率(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群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意识提高率为90%。该指标得分4分。
(6)加强标准化工地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加强标准化工地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建筑工地质量安全标准化水平为100%。该指标得分3.5分。
(7)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为100%。该指标得分4分。
(8)公积金系统运维响应及时率(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公积金系统运维响应及时率为100%。该指标得分4分。
(9)规范建筑行业秩序(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规范建筑行业秩序为100%。该指标得分4分。
(三)社会满意度
1、满意度
(1)群众满意度(4分)。依据《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以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职能设置此指标;2023年群众满意度95%。该指标得分4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房地产市场运行将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
2、城市发展还需进一步提升品质、完善功能、增强韧性。
3、与武汉、长沙等市相比,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势头还不够强。
4、在服务企业和群众方面,创新举措和惠民举措还不够多。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房地产市场运行面临更大的下行压力时,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通过加强监管、优化供应、促进租赁、推动转型、加强金融支持和提升品质等方式来应对。
2、加强城市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规划,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重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和建筑风格,使城市既有历史底蕴,又充满现代气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通信、供水、供电等方面。确保基础设施的完善性和可靠性,为城市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完善城市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加强城市排水系统、防洪设施、消防设施等的建设,确保城市在面临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恢复。
3、推动南昌市建筑业向更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产业协同和整合、鼓励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借鉴先进经验以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该市建筑业的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4、通过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拓展服务领域和范围、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互动以及创新服务模式和方法等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南昌市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评价得分情况
通过综合分析、考评,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94分,评价结果“优”。
(二)评价总体结论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基本完成预算规划的各项工作,履行了部门各项职责,达到了年度计划所设立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市住建局党组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项目为先、实干奋进,争分夺秒拼经济”工作主线,全力以赴推动住建事业高质量高效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