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
负责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县、区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管;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政府委托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规范运作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交换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
办公地址:香江路199号房地产交易大楼1911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负责人:安光雨
联系电话:0791-86719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