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职能:
负责拟订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负责指导县、区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标准,并适时公布。
办公地址:香江路199号房地产交易大楼1913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负责人:朱勇华
联系电话:0791-8671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