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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昌市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15:53:28来源:市住建局浏览量:字体:

各有关单位、南昌市建筑业协会工程消防分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从业行为,提高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质量,营造依法依规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的市场环境,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51、58号令)《江西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消防技术咨询服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于2024年8月初在全市开展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南昌市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录名单》内的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及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市本级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项目中进行消防技术服务的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附件1)。

二、抽查范围

按检查对象总量的15%随机抽取检查。

三、检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阶段(2024年8月1日-31日),各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4年9月1日-15日),自2024年9月起,我局将组织专家到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对企业的从业条件、执业行为等情况开展检查。

(三)整改落实及核查结果通报阶段(2024年9月16日-10月15日),核查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整改材料报送市住建局。

四、检查内容

(一)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业条件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

2、办公场所情况;

3、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数量和执业资格情况,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配置情况,从业人员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4、基础设备、消防设施检测设备的配备情况;

5、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机构人员、设备、档案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6、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情况。

(二)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转包、分包消防设施检测业务;

(2)是否指派无相关资格从业人员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活动,从业人员是否在2家以上机构执业;

(3)是否利用低价竞标等手段承接业务;

(4)是否出具虚假、失实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5)是否依法签订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出具的书面文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是否为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建立了完整的档案,保存了相关记录;

(6)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检测工作。

2、从业人员执业活动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

(2)是否以个人名义承接执业业务、开展执业活动;

(3)是否在本单位出具的虚假、失实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上签名。

五、有关要求

(一)各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检测活动,结合专项检查行动,积极配合检查,认真自查自改,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各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要认真总结本单位的业务开展情况,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可参照附件2)和《南昌市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表》(附件3)报送到市住建局消防管理科,逾期未上报机构将被确认为必检对象。

(三)各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应按要求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提前整理好相关受检资料(详见附件4),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附件1:近一年参与消防验收备案抽查项目的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

附件2:《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表》

附件3:南昌市消防工程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表

附件4:被查检测机构需提供的备检材料清单

联系人:周昱 毛欢 电话:83884380

邮箱:798705757@qq.com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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