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持续优化全市住建行业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2023年行动方案》(洪办发〔2023〕8号)、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拟定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少用慎用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依据相关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10日前反馈意见至电子邮箱:ncsfgjfgk@163.com
附件:1. 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