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效率,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和后期管理等相关工作,结合最新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及三孩家庭政策等相关规定,我部门在《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修改和完善了部分条款内容,形成了《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依据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在2022年6月15日前反馈我们。
电子邮箱:756781013@qq.com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