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出台目的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发展装配式建筑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全国多数省市均保持着蓬勃发展趋势,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和决策部署,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切实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质量安全,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南昌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参建单位有关责任的通知》(洪住建字〔2023〕58号)。
二、制定依据
2020年11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中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2021年9月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洪府发〔2021〕17号)中要求“在装配式建筑规划、用地、审批、部品部件生产、部品部件运输、施工、预售、验收、备案、创优评先等环节,建立健全保障装配式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的工作机制”。2021年12月27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明确“大力推行装配式建造,强化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发展升级”。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明确了南昌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参建单位有关责任,对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部品部件生产单位及检测机构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加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管理,强化装配式建筑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通过完善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品部件生产、检验检测、装配施工及验收的全过程质量追溯保证体系,严格把控装配式项目质量安全,为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保驾护航。
四、涉及范围
《通知》适用于南昌市范围内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居住建筑:包括普通住宅、公寓楼、集体宿舍、独栋住宅等。2.公共建筑:包括办公、教学、医院、宾馆、写字楼等以及适合钢结构的大跨度公共建筑。3.工业建筑:包括标准厂房和仓库等。4.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市政桥梁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知》发布后,及时进行政策解读,采取多层次、多方位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保障新标准深入人心。
二是做好项目服务。针对《通知》中明确的各单位责任履行情况开展调研工作,并对有需要的单位提供工作指导,及时研究和处理《通知》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六、后续工作考虑
下步,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定,我局将与市直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和县区政府加强协调配合,分别从做好立项管理、落实用地保障、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宣传培训等方面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2023年9月19日